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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吕蒙单衣奇袭,潘璋城上奋短兵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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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诸军痛饮!将军在后方看着我等,校尉在等候我等捷报!”

“潘璋,你去募死士数十人,我为你等准备重甲数重!必在全军之前,打出我部风采!”

潘璋立即兴奋的领命,只要让他登上了城头,今日就是他潘璋扬名之时。就算在后方观战的将军,也能看到自己率领数十名锐卒在城墙之上,所向无前,左右披靡。数十人一路势如破竹,夺下坞堡壁垒!

就在潘璋要转身离去之时,一道稚气未消的声音响起:“姊夫,我以为这般安排不妥。若要登上城头,打出长刀破竹之势,不应该穿重甲。”

居然敢有人质疑自己的部署。

邓当愤怒的循声望去,却见出声的居然是自己才十六岁的妻弟吕蒙!

邓当以胆气闻名于军中,颇有建树。所以吕蒙年少之时便南渡淮河,跟在了他身边。

但邓当一直把他当随从看待,完全没想过带他上战场。毕竟他现在才十六岁,正是少年蜕变之期,连声音都有着公鸭嗓子般的稚气,根本不像个能担重任的样子。

至少邓当从没有想过自己这个妻弟可以像冠军候霍去病那样十七岁统兵,十八岁就远征大漠,纵横数千里。

所以他愤怒的说道:“你不留在吴县,怎么敢偷偷混进军中,跑到乌程县来!”

吕蒙这会儿也完全没想过,他会成为跟霍去病同列的武庙七十二将之一。

所以只是诚恳的说道:“贫贱难可久居,假若战场有功,富贵可致。且不探虎穴,安得虎子?”

“好小子,倒是有志气。”潘璋看了他一眼,目露凶光:“有这胆气就富贵可期!眼下就有一场富贵,可敢跟我去取?”

邓当愤怒的瞪了一眼潘璋,这恶棍一如既往的德行不端,人干的事情他是一件也不干。带着自己妻弟去先登夺城,他真的想的出来。

但吕蒙却胆气更烈,直接进一步说道:“你要想夺城,现在这法子太保守!得更加悍不畏死才行。”

潘璋哪受的这种刺激,当即一口浓痰吐到了吕蒙身上,骂骂咧咧的用刀指着他:“你一个黄口小儿,乃翁给你脸面,才邀你登城。你肮脏货,脑袋里进泔水,竟敢咒我不能建功。晦气!”

吕蒙也是个脾气暴烈的,当即就拔出刀,要跟潘璋白刃见血。

邓当怒吼一声:“够了!将军还在后面看着。要被风宪都督见到你们两个这般临阵之前,自相内讧。一个个就都不用想什么富贵了,脑袋全部给你们砍下来。”

吕蒙还是个孩子,毫不客气的超潘璋脸上也吐了口浓痰,在他发作之前,就双手架刀,竖在身前,大吼一声:“匹夫,你要畏惧我所言之法,怕死就直说。别拿我年幼说事。我刀也未尝怕你!”

“畏惧!我会畏惧?”潘璋就不懂得什么叫唾面自干,当即大吼一声:“你说,你今天要是说不出来个所以然。我今天拼着违背军纪,也砍死你个狗崽子!”

吕蒙这才后退一步,谨慎的说道:“姊夫,我不懂什么兵法。但我知道,富贵险中求!我们这么多猛将锐卒,怕的是登上城墙砍不死对手吗?”

不等其他人回应,他大吼一声:“不!我等担忧的是登不上城墙!只要能登上城墙,几十名士卒哪怕只穿单衣,拿一把短刀,大呼而战,也能左右披靡,杀散敌军。”

“所以,此时绝不能穿戴铠甲,甚至长矛、重戟亦不能带。只咬一口短刀,以其来不及防御之时,就冲上壁垒。只要能登上城头,何愁今日不能大壮三军,为将校公卿所瞩目?”

潘璋握刀上前的暴烈之势为之一滞。就连一旁几十名抱臂围观,看乐子的士卒也随即收敛了笑意,面容为之肃穆。

这个小家伙并非是无的放矢,还真有几分胆气。

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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