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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四颗血淋淋的人头向地面上一掷,同时大声喊道,“末将王洵,幸不辱命!”
“胡闹。还不给我退下!莫非还等着老夫给你记功不成!”封常清狠狠瞪了他一眼,低声呵斥。
武将单挑,在汉代以前的中原就已经是一种过时的战术。如果刚才不是顾忌到己方军心,封常清根本不想理睬大食人的挑衅。对方的意图明显在于借机炫耀武力,以鼓舞其麾下兵卒士气。好在王洵这愣头青最后打赢了,否则,安西军未正式开战之前先折一将,气势上就已经输给了对方。
此刻王洵也有点儿后怕,嘿嘿干笑了几声,拎着两把兵器跑向自己的原来的位置。见了薛景仙的面儿,将新缴获的弯刀向对方手里一递,“给。大食人的人品不咋地,打制兵器的手艺还不赖。正经八本的天竺钢,比我那把横刀强!”
刀的长度足有六尺,侧宽五寸。对于薛景仙这种身板来说,实在有些过于笨重。但是,他还是伸出双手,将王洵的礼物接了过来。然后紧紧抱在胸前,一边感受着刀身的份量,一边笑着说道,“有劳兄弟了。下次切不可再这样冒险!”
“谁想到大食人这么不要脸!”王洵摇摇头,翻身上马。“打得怎么样了?真无耻,他们又在加人!”
“插标卖首而已!”到底是书生,薛景仙说话比王洵文雅得多。撇了撇嘴,不屑地点评。就在王洵回阵,缴令,送刀,这段时间,疆场上的混战已经又分出了胜负。远道而来的大食人接连被打下马四、五个,而安西军这边却只有一名将领受了很轻的伤,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然而对方主帅的心里却好像根本没有“公平”这一概念。见到自家将领接连吃亏,索性吹响号角,又调了数百好手同时出阵。非要在安西军身上讨到个彩头不可。
封常清再也没耐性跟对方耗下去了。抬头看看天空的太阳,估算了一下敌军从列阵起到现在的时间。笑了笑,伸手将一面淡红色旗帜举了起来。
“前军出击!”周围的亲兵扯开嗓子大喊,瞬间将号令传到了所有人的耳朵。
“大帅有令,前军出击!”帅旗下,数百名将士齐声重复,紧跟着,激越的战鼓声轰然炸响。“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
“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雷鸣般的鼓声中,安西军前锋就像一条被激怒了的狮子,咆哮着张开了尖利的牙齿。
统带前军是宿将李嗣业,闻听号令,立刻挥师向前。最前排为七百多名盾牌手,每个人都举着一把足以将整个身体遮盖起来的巨盾。盾牌表面,包了一层精钢。被盾牌的主人精心打磨,明晃晃的几乎可以照见对面的人影。
走在盾牌手之后,则是两千多弓箭兵。分成前、中、后三排,每排相距十余步,一边走,一边在领军郎将的指挥下,慢吞吞地调整着弓弦。跟在弓箭兵身后,则是两队长槊手和一队陌刀手。规模各有八百余人,单独结成了三个锥形阵列。
李嗣业本人就站在陌刀队前方正中央位置,头戴一顶镔铁盔,盔沿微微上翘,形成一个优雅的圆翼。圆翼之下,是一个黑漆漆的面甲,上面用簪花工艺敲打出一张金刚脸,怒目圆睁,红唇翻卷,看上去极其威武。面甲之下的脖颈,则被一层链子甲和一层皮甲牢牢护住,与下方的胸甲浑然一体,中间找不到半点儿过度的痕迹。而整个胸甲则又由几片不同的甲叶组成,如荷花瓣般彼此扣在一起。既能为铠甲的主人提供可靠的防护,又尽最大可能保证了铠甲下身体的灵活性。胸甲正中,则为一面亮闪闪的护心镜,遮住整个小腹。连在护心镜下的,是几片犀牛皮战裙,遮盖起护腿甲、护胫,和包铁战靴的上边缘。
跟在李嗣业身后的陌刀手们,几乎与他做相同打扮,皆是全身重甲。将领与普通士卒的唯一区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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