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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了被《国家地理》杂志评选出来的数个‘
死亡领域’-------
“我看到。我征服。”她喜欢那个小个子将军的话。
也因为她的这一‘野蛮’爱好,练就了她极好的体魄。每天六点钟起床跑步、打拳是她的必修课。
原本她以为自己起床这么早,操场一定空无一人。
但是,她没想到的是,第一天出门就遇到比自己还早的学生。而且,看那个家伙的模样,他应该已经
跑了好几圈。
不甘心落后是她的性格,于是,她就火速的冲到了唐重的前面。
她喜欢第一名、她喜欢挑战极限、她喜欢跑在别人的前面------或许,有朝一日她也喜欢坐在别人的
上面-----
她要在前面领跑,而不是跟在一个男生后面做跟屁虫。
而且,她要把那个男生给累的脱力------假如他一直跟着不放的话。
她对自己的体力很有信心。她对那些整天看小说玩游戏极度缺乏锻炼的男生没有信心。
而且,唐重的形象特征和鼻梁上那幅丑陋的大眼镜简直就是‘宅男’的代名词。
一圈、两圈、三圈-----十圈、十一圈-------
无论她跑多少圈,那个家伙总是不远不近不离不弃的在后面跟着。
最后,她自己溃败了。
因为在跑步上耗费太长的时间和体力,让她连那套用来防狼防盗的‘威武拳’都搁下了-----实在是
打不动了。
今天,焦南心准备换一种比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