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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瑞八年,正月初九,洛州大草原。
刘煜的嘴里叼着一根草,骑着一匹红毛北陆马,处在马队中段的位置。马的后面拉着一辆板车,车上堆着几麻袋的货物,萧竹就躺在这堆货物里。
乞伏司仁的马队几乎不考虑休息,一匹马拉着一辆车形成一个组合,一个组合两个人,白天晚上两班倒,保持一人骑马赶路一人休息,只有吃饭的时候整支队伍会停下来休息一下。
不过好在休息的时间很长,毕竟马不能轮换,一般每天早晚各休息一次,一次休息大概一个时辰,这个时候大家伙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萧、刘二人这组,由刘煜负责白班,早晚轮换一次。
这趟马队只有这两人来自南陆,其他一些北陆汉子大多来自乞伏家,货物大多是丝绸和粮食一类,应该是要拉去剑骨城里卖掉。
乞伏司仁在领队的位置,萧、刘二人在队伍出发后就很少看到他人。与乞伏司仁一组的是个男孩,十四五岁的样子,一般在白天骑马,晚上休息。队伍末尾的一组则是拉着几桶水,这是整支马队的水源补给,而且队尾要盯住前面有没有人掉队,所以必须是精神充沛的人在这个位置,而中间浩浩荡荡的队伍都是押货的人,每组的任务就是保证自己负责的货物的完好。
在大草原赶路是极其无聊的,除了草就是草,天空的浮云也组不出什么图案。
萧竹躺在车里,没有睡着,也不可能睡得着,只能是闭目养神,抽点旱烟。
按照乞伏司仁的说法,这样的日子要持续至少二十天,这还是必须保持最高行进速度,如果稍慢点可能就得一个月才能抵达剑骨城。
萧竹从未像现在这般希望把铁路铺到北陆来,这要是换成大乾的龙车,不到三日他就已经在剑骨城吃肉了。
当天下午,马队终于在一座城市前停了下来。
与其说是城市,其实就是个帐篷群,大约四五百顶帐篷,每顶帐篷半径约一丈半,最中间的帐篷半径达到两丈,显然是城主的帐篷。这就是北陆典型城市。
马队就停在城外四五百米处,汉子们纷纷下马,有的直接打好铺盖就地躺下,有的去队尾取水准备烧水煮汤。
“兄弟们,”乞伏司仁走到队伍中央,大声道,“这次我们的进度很快,有把握在月底赶到剑骨城,大家今晚都好好休息一晚,让马儿一次吃个够,每天早上太阳升起就启程,之后我们要赶十天的路,这十天都不一定有地方可以停靠。”
“另外,想去找女人的可以去找女人,但是要记住,明天早上太阳升起之前都必须回来。”乞伏司仁说完,朝着城里走去了。
太阳完全没入地平线,马队的人至少有半数进了城,留下的大多是些少年或是老人,比如那位与乞伏司仁同一组的少年。
萧、刘二人装作漫不经心地走到队位最前面,那个少年正坐在车上抓着一块馕在慢慢啃,仿佛完全看不到两人。
两人直接在少年身边停下,仔细打量了一下少年。
很普通的一个男孩,头上戴着虎头帽,身穿粗制羊毛衣。小脸被风吹得通红,小眼睛耷拉着,显然是已经困了。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萧竹突然问道。
“啊?”小男孩被萧竹的声音惊得立刻清醒过来,“哦,我叫乞伏安,你们是?”
“我叫朱俞,是个南陆来的商人,我一直都在队伍里,”萧竹用的自然是别人的名字,毕竟萧竹这个名字一说出来很多人就会知道他是谁,他又问道:“你多大了,感觉应该还没有十八吧,那么小就出来跑马队啊?”
男孩回答道:“阿爸说我以后要继承他的位置,那我就得跟着他学习怎么骑马,还要学会在北陆跑马队,所以我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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