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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敌军溃败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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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敌军溃败

米歇尔的骑兵队如今还有两百五十余骑人马,但其中除了他最初的那二十名拥有完整装备的胸甲骑兵外,其余的两百余名骑手都可说是装备简陋的轻骑兵,甚至因为他们中有许多人来自于步兵科系,故而大多都可以说是骑着马的步兵。

自火枪被大规模装备以来,骑兵对战局的影响便日益下降,但是,骑兵对于现在的步兵的优势,却依然存在。现在的火枪,毕竟准星差、射速慢,只要骑兵避免从准备好射击步兵线列队形的正面发起冲锋,那么步兵拿骑兵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我一直不太明白在火器作为战场主要武器的现在,厚重的胸甲还有什么用。胸甲骑兵是一种重骑兵,装备极有中世纪骑士的风格——全身披着金属盔甲,只是因为冶铁工业的进步,才没有中世纪时候的那般厚重,但是,相对于普通的轻骑兵,他们的盔甲还是有些碍事。

自然,这主要还有成本上的问题。如果说养活一名轻骑兵的花费是养活一名普通步兵的两倍至五倍的话,那么养活一名重骑兵的花费便需要平方一下。马匹、盔甲还有训练,样样都要花钱。据我所知,全法兰西也就只有凡尔赛附近驻扎着两支胸甲骑兵团,陆军之中的骑兵,更多的还是被叫做“龙骑兵”的轻骑兵。

也许是因为前世在东方的缘故,所以满脑子都是霍去病的“追亡逐北两千里,从此漠南无王庭”的影像,故而就特别难以接受中世纪时期欧洲的重装骑士,以及他们的后代胸甲骑兵。

骑兵因为骑在马上,故而本身便具有比步兵更强的冲击力,再加上骑兵还具有步兵所不足的机动性,故而是在冷兵器以及热兵器早期十分有用的一个强力兵种。然而,若是骑兵装备上了重甲,或许可以增加冲击力,但机动性的优势却反而会失去。

不过,无所谓是重骑兵还是轻骑兵,在现在这个不足一千米的距离之中,任何骑兵的冲锋都足据杀伤力和机动力。

在两军的步兵还相距六七百米的时候,只见米歇尔率领着他的骑兵自最左翼斜插而入。他们就从贝克里伯爵的步兵线列前,风风火火地穿梭而过,如一把利剑,斜刺入科西嘉人的身体之中。

骑兵队摆出的是在冲锋时有助于改变队形的菱形阵。这个阵型在冲锋的时候犹如古老的锲形阵,突出的菱形顶角可以如一根三角钉,毫不费力便能够钉入敌人阵型。但同时,菱形阵事实上也具有线列阵面宽的特点,菱形的每一条边,也就是一个线列队形的正面。故而,骑兵以此阵型冲锋的时候,可以选择以锲形阵的方式切入,也可以选择在来到敌人面前时,转以线列队形的正面冲击。

火炮一直在射击,不过,因为射击的目标是离骑兵冲击目标有一定间隔的水稻田中,故而并不用担心会伤到已经接近目标的本方骑兵队。

我再次拿起了望远镜,这一次自然是想要看看米歇尔是如何进行骑兵战斗的,同时也想要看看米歇尔的指挥调度能力,毕竟两百多名骑兵中,真正的骑兵不过几十个,而且指挥官与部队的协调时间也短。在短暂的时间中,能否让部下们听从自己的部署调派,这才是衡量一个指挥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米歇尔没有让我失望,他成功了。

只见米歇尔一马当先,率领着骑兵冲到了敌人前方一百余米处。而在那个时候,他调转了马头,没有继续冲刺,反而是向左转了一个弯,而他的部下也都照着他的作法,于是便犹如骑兵们划出了一条弧线。

此时,面对着目标敌人的不是菱形的顶角,而是菱形的边。

就在这种情况下,骑兵们全部勒住马停了下来,他们之间的间距很窄,不到一马的距离。随后,面对敌人的第一排便拿出枪来射击了。一轮射击之后,再是第二排也开枪了。第二排与第一排相差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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