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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开心的路易十四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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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十四世,世界执政时间最长的主权国家君主之一。整个世界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路易十四并没有突出的才干。他崇尚奢华、爱慕虚荣,喜欢玩弄权术,经常挑起战争。如果他不是继承了法国的王位和黎世留建立的国家机构,或许就只是一个平庸的君主。

有人说他勤勉于政务(虽然水平不咋的)、建立了现代军官制度、想方设法削弱贵族(但并没有成功)、营建奢华的凡尔赛宫(为了将贵族束缚在自己身边)、妄图跨越比利牛斯山建立“西洲君主国”、对平民横征暴敛(这一点应该所有的西洲国家都这样吧)、取消“南特敕令”(迫使大量工匠出走)使他成为了现代历史上影响最大的君主,也使法国成为了当时最有影响力的国家(负面影响也很多)。

作为西洲最时髦的君主,他喜欢穿腿袜,并发明了高跟鞋。他对自己所喜爱的作家和艺术家都给予了慷慨大方的资助。他把艺术和科学纳入国家行政管理体系,建立了多个皇家学院。

他在任期间税收更是一团糟,甚至为了钱还卖出了很多的官职和爵位。

此刻的他正在凡尔赛举行宴会,欢迎那些从比格明回来的使者。

使者们带回来的诸多比格明物件引起了贵妇与贵族们的青睐。

在灯红酒绿的宴会上。一名打扮夸张的侍从正拿着朱和坤的回信当众朗读。

大明帝国皇帝回法兰西王书:

凡尔赛宫,高耸云端,一统江山,路易老弟。

百万里法兰西壮阔,看巴黎,众星捧月若云中灿烂。

少年即位,五十余载,率法兰西,赢遗产,败荷兰,奥格斯堡同盟拜服。

跨骏马,剑高举,东临德马,北拒英伦,西逼大洋,鼓角锵,南征北战,法兰西白旗飘扬。

一统四海,普天之下,莫不臣服,六合之内,法王之疆。

夫超查理曼,越罗皇,千古一王,西洲撼。

若乃,惜他国之王者,地不过百里,诸侯各守其邦,如冢中枯骨。

今之法王,废南特赦令,立包税,从此法兰西安。立法度,定纲纪,贵族惶惶。

好一幅法兰西大一统,巍峨壮观!

但,吾观今日之法兰西,尤有外敌环伺,朕有一言,请老弟聆听。

英伦其国,狼子野心,不得其地,必被其背刺。老弟应发展海军,以封锁英伦贸易,待英伦有变,登其岛,戮其民,尽得三岛之地。

佛郎机国,日益衰落,夺其王位,联统方兴。大明火器,万中无一,凭其利,败其军。跨过比利牛斯山,万里尽讲法兰西语,岂不快哉?

德马帝国,皆是小丑,唯普鲁士,稍有勇武。哈布斯堡,懦夫之朝,波旁比之,兴盛尤甚。盟普鲁士,裂德马,待日后,国力强,收其全境,复法兰克国荣光,先人闻之,必含笑九泉。

罗刹帝国,已是黄土,彼得一世?冢中枯骨。地广人稀,国境冗长,罗刹守土,全赖严冬尔。只待冰雪消融时,以法兰西军力之盛,便可直捣黄龙,一战而定乾坤。

奥斯曼国,西亚病夫,江河日下,穷途末路。老弟当联合阿拉伯诸国,驱虎吞狼,不出几载,奥斯曼禁卫必箪食壶浆以迎法军。

彼时,法兰西复罗马之强盛,朕将与老弟双日同辉,把酒言欢,岂不快哉?

望老弟,细思之。

被翻译成法语的书信,虽然失去了汉语的精髓,但依旧引起了路易十四以及众多贵族的感叹,他们感叹比格明的文化,那些个词语真是巧夺天工。

虽然不知道比格明皇帝的岁数,但是能叫年近七十的路易十四老弟,应该也是个岁数很大的老人了吧。

路易十四确实有一个建立西洲君主国的梦想,他渴望成为整个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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