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11节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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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我们就追不上商队了。”元庆说。

“放心。”金昂起头,“西泽不会把你丢下的。”

元庆没在说话,她披着兽皮,安静的坐在土炕上。

金也没在开口,他走到墙前,盯着墙上挂着的鹿头骨,陷入思考。

没多久,风卷着元庆的衣服回到土屋。

不需要火焰,白天沙漠里的太阳,很快就让衣物恢复了干燥。

元庆重新穿上她的衣服,她活动了几下,手脚还是有些乏力。

不过,元庆还是站起来,“我们还是早些离开比较好。”

金的注意力早就从鹿头骨移到了别的地方。

“晚了。”他从地上捏起一根狼毫,“我们走不了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话语,一声狼啸从绿洲外响起,应和着它的,是数十声此起彼伏的声音。

“糟糕了。”金眯起眼睛。

外头随意丢着那具沙漠狼的尸体,引来了狼群,或者说,狼人群。

火焰席卷那根狼毫,金拿起随同元庆衣服一起洗干净的红色绸缎,重新蒙住自己的头脸。

真正让他感到麻烦的并不是外面的狼群,而是阳光,以及,狼群中的人类。

绿洲外,土灰色的沙漠狼凶恶地盯着绿洲的每一个出口。

高坡上,头狼的身侧,一匹不输于头狼强壮的巨狼身上,一个满脸褶皱面容隐藏在黑袍下。

“吸血鬼?”老妪的声音尖利刺耳,像是用指甲挠在耳膜。

头狼口吐人言:“我确定。”

老妪发出咯咯的笑声:“我要他全部的血。”

“只要你能替我儿报仇。”头狼呲牙。

“吸血鬼的皮肉、骨骼、尤其是那两颗牙齿,都是很好的炼金材料。”老妪咯咯笑个不停,“用他的牙齿炼一副法杖,我就可以使用血魔法了。”

元庆从土炕上下来,她没有去问金什么是狼人,从他的表情中,元庆看到了跃跃欲试。

他将红绸缎整理好,转身,半蹲下身子。

“上来。”他说。

元庆没有犹豫,爬上了金的背。

“如果能拖到晚上是最好。”金说,“如果不行,我就会丢下你,自己逃跑。”

“能拖到晚上。”元庆搂紧他的脖子。

金轻笑了一声:“放心,我答应了西泽,不会丢下你。况且,你也算是我的妻子。”

元庆僵了一下,没说话。

金缓慢敛起笑容,弯腰走出土培房。

暴露在沙漠烈阳下的瞬间,金浑身僵硬。

元庆感受到了这种变化,她微微抿唇,拍了拍金的肩膀。

“没事的。”

金没想到她会安慰自己,他抬头望向远方,即使隔着红布,避免了光的直射,他的皮肤还是感受到了刺痛。

“捂住我的眼睛。”金说。

元庆点头,手臂上抬,伸手捂住了金的眼睛。

金挪动元庆的腿,让它们更稳定地夹在他的腰间。

“害怕的时候就闭上眼睛。”金提了一句,然后突然加速。

这是元庆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属于吸血鬼的速度。

金像一阵风,眨眼速度就离开绿洲,感知外放,他在众多的狼群之中锁定着头狼的位置。

擒贼先擒王。

金虽然不喜欢学习,讨厌知识,但他懂这个浅显的道理。

更何况,把狼王身边的人类巫师,始终是一个威胁。

金的目的很明确,他的对手同样也是。

狼王化形,变成一个身高两米多的强壮男人,躲在他身后,不足一米五的老妪怀抱一个水晶球,嘴里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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