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74頁 (第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殷莫愁說:「但她猶豫了。」

李非眼裡藏不住的遺憾和惋惜:「知人知面不知心。小倩在風塵中這麼多年,見過多少男兒都不曾心動,卻陷在這麼一個看似淳樸天真——內里邪惡的人。」

這句話觸動了殷莫愁的內心,良久,方道:「知己難尋……」

「殷先生,殷先生……」這時有人喚道,「府外來了個官爺,說找您。」

「誰?」

「不知道,高高大大的,看著像武人,哦對了,是個獨臂。」

「孟海英,我的家將。」殷莫愁對李非說。

「你去吧,我在這裡等你。」

殷莫愁一笑:「我很快回來。」

看著她筆直修長的背影遠去,李非忽然愣了下神。昨晚種種,輕盈得像一個夢。

丁家的護院早把這掀了個底朝天,該搜的、不該搜的角落都搜了,據說藏在晦暗永不見天日的旮旯角落的蟑螂窩都被扒出兩三個。小傑如何還有秘密,應是藏不住的。但李非多疑,不輕易信人,要自己來看。好聽點叫親力親為,難聽點,叫天生操心的命——何況今天一大早,丁偉頂著倆黑眼圈來告訴他,密道攻進去,可小傑壓根不在裡頭。

丁府就這巴掌大的地方,小傑能去哪兒?

李非總有預感自己能在這屋裡再扒出點什麼來,當然不是蟑螂窩螞蟻窩。

至少得是個鳥窩!

他從矮矮的木板床上起身,開始一寸一寸打量。

先開衣櫃——應該不能叫衣櫃,只是放衣服的單層小柜子,柜子里全是粗布料的衣服,都是些平時穿的,洗到發白,被昨天來搜查的護院們翻得亂七八糟,還有濃厚的汗味。這小子,穿過和沒穿過的衣服混放,真夠邋遢。李非嫌棄皺眉,捏著鼻,兩根手指夾起一件件看過去。

他想起殷莫愁對小傑的評價:

不追求生活上的享受,也不圖金銀錢財。出能當殺手,入能當苦行僧。有這等本領,卻日子過得苦兮兮,到底圖什麼?

這讓他想起去過的一些地方,那裡土地貧瘠,莊稼難種,民不聊生。可當地的窮苦百姓卻願意將大部□□家捐給寺廟。

——越窮的地方,信徒越虔誠。他們狂熱地頂禮膜拜,獻出一切,只因為寄希望於下一世。

李非心裡嘆氣,到底怎樣才能得到信徒所期望的「下一世」?似乎是永遠也到不了的彼岸。為了這個遙遠的希望,信徒們卻渾然不知自己辜負了這一世。

胡思亂想了一陣,秋風拂入,剎那間屋裡泛起淡淡的怪味。原來,門後放著木桶,小傑曾說過,丁立山的房間年久失修,要重新加固承重梁,承重梁補好後,還要重新上漆……

怪味來自油漆。

李非撥開門板,彎腰,掀開蓋子,油漆的味道頓時撲鼻而來。

這小傑真不是一般邋遢,泥瓦匠的工具,泥鏟、磚刀、灰抹子什麼的堆放在屋裡也就罷了,油漆竟也放在自己睡覺的地方……想到這裡,忽然一頓——

目光無意間順著油漆桶往四周看,地面延伸開去帶著油漆的腳印痕跡,淡淡的,幾不可見,再定睛看,腳印來自同一雙鞋。

應該是那小子的鞋底沾到油漆,滿屋子走動留下鞋印。李非想。

那隱隱約約的、交錯縱橫的鞋印就像一隻巨型蜘蛛爬過牆面的痕跡——那麼多隻腳,根本分不清。李非忽然覺得不可思議,這麼多混亂無章、重疊的腳印,偏偏就莫名其妙看見了那一雙。

他覺得自己心細如髮,但沒想到到了明察秋毫的地步。

這簡直讓他得意洋洋。

他走過去,蹲下。

嚴格來說,眼前的不能叫一對腳印,這只能算半對——因為只有前腳掌,越往腳趾頭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阿媛 我靠畫符在末世擼毛絨絨 拯救偏執首輔後 臥底後我成最終BOSS 變人後我成了異種的噩夢 且行游 慫包小喪屍只想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