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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莞爾。
小妹這一生人,斷不會向制度屈服的了,一百個孩子當中,至少有一個是屬於風的,自由自在,不受世俗禮法拘束!而餘下那九十九個,自然屬於泥土!腳踏實地。
父親氣到絕點,聲言要與小妹脫離關係,那年,小妹才十八歲。
我與媽媽趕去看她。
她可是一點不擔心,身邊有個小男朋友,同她一般吊兒郎當。
母親哭泣,怕小妹從此墮落。
我同母親說:「不要怕不要怕,沒有這樣厲害,她不過是好玩而已。」
「將來怎麽辦?」母親焦慮的問。
「將來會照顧自己。」小妹說。
小妹不肯跟我們返家。
自然,歐洲有的是充滿靈性的地方,小小一點開銷便可以捱上一年半載,小妹如魚得水,不肯走。
父親揚言斷絕她經濟。
小妹聳聳肩,不在乎。
那時我課餘替中學生補習,收入不壞,有必要時可以寄錢給小妹。
小妹像是在歐洲失了蹤,一連數年都沒有音訊。
父親絕口不提她,彷佛沒生過這個女兒,氣氛十分壞,母親則非常看不開,終日不安。
小妹不知用什麽辦法居留,始終沒有回來,亦不擔心生活。
噫,她像野地里的百合花,不種也不收,但是所羅們王最繁華的時候,也不如她?
我營營役役,戰戰兢兢的自大學出來,千試萬煉,考進大機構做一枚螺絲釘,正如小妹預言,這種朝九晚五刻板工作,幹上三個月,人就老了。
在灰撲撲的冬日微雨清晨,趕兩班車去上班,我也自心中深處嘆息,為的是什麽呢,何必有龐大的責任感呢,社會沒有我也一樣過,絕對不會垮下來。
既要做好夥計又是好女兒,在公司與在家都壓得透不過氣來,然而這也是心甘情願的吧,並沒有誰逼害我,也可以學小妹那樣,消遙法外。
不過父母老了,需要有個孩子在身旁,我又沒有瀟灑的本事,只得循規蹈矩。
要我過小妹的日子,只怕欠缺天份,沒有固定的收入,沒有一定的住所,床單也許多日沒換,扭開水龍頭沒有汨汨的熱水……不行不行,嚇死我。
我不是野生動物!我是只小家禽,早已馴服,我心甘情願過枯燥的生活,月底領取薪酬,交在母親手中,看到她安慰的神色,再也不計較勞苦。
所以我不妒忌小妹,只有羨慕。
算算她也足廿一歲了,在風中過活,也苦樂參半吧
渴望見到她。
她終於說要回來。
這就是俗語說的,鳥倦知還。
我很興奮,她一定有許多見聞可以告訴我這個井底蛙。!
母親則喜憂參半,不知小妹變成怎麽樣,不知她是否打算久留。
父親佯裝惱怒:「家不是旅館!」但雙眼出賣了他,他渴望小妹回來。
表面上看對我太不公平,小妹永遠是客,愛來便來,說去就去,享受現成,而我,我得固定的站在一個地方支撐著家庭中的責任。
其實這是我的選擇,我與小妹不過各人做各人擅長的事罷了,誰教我不懂得玩兒。
跳舞,不喜歡。飲宴,勞神傷財。看戲,無聊。洞穿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只要有利用價值,總有朋友,平時不必在人際上浪費時間。
同時也不敢如小妹般輕易交出感情,易放難收,一下子就被人誤會為十三點,我還要在小圈子內幹活呢,背著不好聽的名聲,嫁不出去是其次,人人要來分一杯羹可吃不消。
我不瀟酒,這是勉強不得的事。
父親沒有去接小妹,我與母親一早就到飛機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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