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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钧天盼着有人能发现他跟祭司深厚的感情,然而压根没有。
这让他有点郁闷,看白玉田的时候,脸色更是不好看。
这家伙不是整天跟部落里的人聊天吗?怎么就不跟那些人聊聊他?
偶尔遇到白玉田的顾钧天,又瞪了白玉田一眼。
白玉田缩了缩脖子。
自从他撞到老乡和小白兔在祭司家门口约会,还说了不该说的话,老乡就一直看他不顺眼。
他以后一定不能插手老乡的感情生活!
这段时间,白玉田的生活不算好,但也不算差。
他包里除了吃的,还有别的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
比如里面有一支中性笔。
他高三刚毕业,习惯性在包里放了一支笔。
穿到这个世界之后,他一开始并没有把这支笔放在心上,毕竟这支笔不能吃不能喝的。
但在用半瓶运动饮料换了肉之后,他的生意之魂燃烧起来。
原始人的生活真的很无聊,白玉田用中性笔在自己手上画了个图案,给人看过之后,就有很多人找他,让他在自己身上画图。
只要那些人愿意给他肉,他来者不拒。
现在,部落里很多人的脸上身上,都用中性笔画了图案,而这些人,会按照身上的图的面积,给白玉田不同分量的肉。
白玉田会参加采集活动,多少能分到一点肉,再加上部落里的人给他的肉,他每天都能吃饱喝足,他的生活在部落里,算好的了。
就是肉有点难吃,还嚼不动。
这么想着,白玉田看向祭司的房子。
他的老乡天天给祭司做好吃的,还用恐龙蛋做煎蛋给祭司吃,那味道,闻着就香。
他也想吃!
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没有恐龙蛋吃。
白玉田只能在采集的同时,品尝那些植物的味道,然后把它们跟恐龙肉配合,尽量做出好吃的食物。
他这做法,倒是让部落里的人,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好。
还有人道:“白,你懂这么多知识,是不是其他部落的祭司?”
白玉田想也不想就道:“我不是祭司!我要是祭司,怎么可能一个人流落在外?不过我来自大部落,我们那个部落的人,会很多知识。”
“原来是这样。”这些人点了点头,算是知道原因了。
白玉田在部落里越混越好的时候,顾钧天发现了天狼部落的踪迹。
他从猿猴部落那里,得到天狼部落的信息之后,就一直在寻找天狼部落。
不过他们部落的狩猎范围并不大,所以之前,他并没有见到过天狼部落的人。
这几天他修炼有成,实力增强了不少,在帮着狩猎队捕捉到足够的猎物之后,运用灵力往某个方向狂奔,这才进入天狼部落的狩猎范围,并遇上天狼部落的人。
河马部落还是史前小部落,整个部落
的人,其实都有点沾亲带故,所以虽然实力有强有弱,但大家关系挺好的,最多就是分肉上面,有点区别。
天狼部落不一样。
天狼部落已经有奴隶了。
在天狼部落,地位最高的,是兽形为“恐狼”的兽人。
恐狼体型不算大,比顾钧天的兽形老虎还要小不少,但咬合力惊人,还擅长团队合作,完全可以捕猎大型猎物。
天狼部落兽形是恐狼的兽人,还足足有八百人!
此外,在天狼部落,还有其他一些实力强大的兽人,他们的地位比恐狼稍低,但也很高。
这个部落在捕猎的同时,还展现出强大的攻击性,他们会进攻那些弱小的部落,奴役那些小部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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