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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丑逼和帅哥做朋友的好办法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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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极高的领悟天赋,往往一眼便能看破一招一式的关键,可却怎么也读不懂他这位兄弟的一言一行,他好像是一本书,翻开第一页才发现下面的被老鼠啃光了,任何情况下他给你的只有崩溃般的惊喜和惊吓。

母亲说他是个有礼的孩子,那简直是侮辱了礼,相处这么久赵云发现礼法对于这兄弟来说就是扯淡。

比如他取字,那是需要老师或者长者来取的,伴随人一生的,可这大兄弟从私塾抓来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先生,天哪,那人都是糊涂的!

然后他觉得老师长者都全了,字他就自己取了,吴子恒,意思是永恒地保持自己的赤子之心,呵~又侮辱了赤子之心……

反正虽然是诸多的不懂与神烦,可赵云真心的发觉自己很喜欢和他相处。舒服、自在,不用在意一切,带一颗真心就够了。

这也就是他与吴老爹整日打打闹闹被人当面反面教材,可真的要说,好多人其实挺羡慕这爷俩,无法用语言形容,感觉不和理法却又在法理之中。

赵云转身离去,本着还想道个歉什么的,结果发现再呆一会儿自己又要忍不住打人了,索性回去,不去理后面神神叨叨怪叫的吴庸。

“云哥,我刚刚在梦中又思得一计,既然最好的方法你不愿用,我还有一策——蒙面啊!你蒙估计不好,我蒙啊,我真的是太机智了哈哈哈哈哈哈!我真的是个天才......”

赵云丝毫不客气拎着一筐梨转身就走“伯父,我回去了。”

吴老爹笑着说“改天再来,那小子又在倒腾什么好东西了,路上小心些。”

赵云微笑应是,哼着小曲快速远去,留下幽怨的吴庸在那叹气......

虽然赵云拒绝了吴庸的计策,吴庸对天嗤笑【咱像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吗?可笑!】

第二天吴庸找了一顶黑色的竹笠,黑衣加身,将自己打扮得像个独行侠客,在吴记众人鄙夷的眼神下拉风的一甩头,飘然离去。

......

赵云在平日练功的水潭边练着枪,枪影如龙,身形飘渺,配合那张绝世的脸,挥汗如雨的赵云魅力值已然突破天际,相信没有哪个女性见到这一幕不心动的。

可惜这一幕只有一具“浮尸”欣赏,吴庸像一块木头一样飘在水潭里,随波逐流,什么独行侠,什么风骚,什么黑衣斗笠,都是扯淡,你他妈顶着一身黑在太阳底下走十好几里路不热成死狗。

还没在赵云面前装装逼,吴庸便将自己一撸到底,只剩件短裤和里衣,外套全打包挑一棍上扛起,到赵云这儿便一头扎到水里当浮尸,谁都叫不出来。

赵云收了长枪,纵越跳到瀑布下冲刷了两分钟,再一跳上岸,随后空气一波浮震,他全身便基本干了,好不潇洒。

“还不上来吗?都泡了有一个时辰了吧。”

吴庸正在随着水流打转“别管我了,就让我永远泡水里吧,你是不知道那会儿给我热成啥了,这年代衣服有毒,透气性太菜了”

赵云用两根手指捏起吴庸拉风的黑衣“你哪弄的这一身?啧啧啧,真的佩服你,穿着这一身从城里走到我家。”

拍了拍水面,吴庸没好气的说“能不能不说这事儿,越说越觉得自己蠢,先是被卫兵盘问了一个时辰,最后还是王河来救的我,还有就是这太阳也太毒了,在大路上又不能脱光了,否则担心被打死,于是一直顶着大太阳到你这儿的树林附近啊!我都被自己蠢哭了,干嘛不抱起来到了你这儿再换上!”

赵云肚子都笑疼了【就佩服这货的水性,就那么漂了一个时辰,虽然自己也会些水,可论水性差了他有八条街,有时都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南方人。】

......

吴庸怏怏地上岸和赵云一起吃了点东西,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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