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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暖场歌手报道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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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有什么看法,尾高忠明说了一句,“我听说他以前是学流行音乐的,最近还要出专辑。”

“小丑。”楚暮恒没在乎,站起身伸了个腰,“干正活吧!我不希望明天唱歌的时候没唱对调。”

楚暮恒将麦克风架拖到舞台边缘,打开自己带来的吉他包,把之前送给朴彩英那把吉他取出来,挎在肩膀上。

“你这把吉他有点帅啊。”麦克信田用手摸了摸。

“olson,我用来送给我女朋友的。”

楚暮恒要串三次场,表演四首歌,分别是《take me to church》、《Isaac》、《one more time》和那首唯一的中文歌《我的美丽》。

远处,林肯乐队的贝斯手菲尼克斯·法雷尔、吉他手布莱德·德尔森、鼓手罗伯·巴登、dJ约瑟夫·韩围在一起聊天。

“听麦克说,他这首歌质量很高。”

“听一听不就知道了吗?”约瑟夫·韩用口香糖吐出一个泡泡,随意的说道。

楚暮恒缓缓弹着吉他,朝弹着电子琴的麦克信田看了一眼,然后找准节奏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my lover's got humor

我的爱人着实风趣”

这首歌其实并不需要楚暮恒弹吉他,这只是他为了在演唱时缓解心底的一丝紧张。古典音乐会顶多就只会面对一两千名观众,和动辄几万人的演唱会实际上并不一样。

以前楚暮恒以为这种演唱会也就和他站到指挥台上差不多,不过后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梦龙乐队的演唱会上吼过几嗓子,第一句就跑了调。因此他被主唱丹·雷诺笑了一晚上,说他唱歌牛逼,却上不了台。

后来楚暮恒总是凭借一些东西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指挥时用的指挥棒和指挥台的扶手,表演时的各种乐器。他每次被观众打乱心绪,就会把注意力转移到这些东西上面。不过习惯舞台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紧张的感觉。

但这次是他这么久以来,第一次面对这么多观众唱歌,他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紧张,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他选择带上这把吉他。

“Good god, let me give you my life

上帝我会将生命呈在你手上

take me to church

带我去那教堂”

醇厚的嗓音又带上一点沙哑,这原本是楚暮恒长久吸烟导致的,不过在这时反而让这首歌多了一分味道。约瑟夫·韩边听歌边点头,努着嘴说了几句话。

“唱的很好,不过不适合我们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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