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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都为争权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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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从一个满脸通红,一身酒气的贵公子嘴里传出来。

他像是脚踩棉花,摇摇晃晃走到李繁背后,迅速将簪子抢去,举过头顶仔细把玩起来。

“这簪子送给……怡红……红楼那小娘子,必能博……博其一笑,哈哈哈。”

并不认得这人,又是个醉鬼,李繁一把夺回来,拉起诸葛蕾就走。

酒品不好的人,一定要远离,一上来就抢人东西,估计没喝酒时也不是只好鸟。

“繁哥,我们快走。”

醉汉手一挥,从他身后窜出五六个壮汉,向前将李繁俩拦住,想要抢他手上簪子。李繁极速收回手腕,将簪子放进衣衫内。

见前路被挡,他回头瞟一眼醉汉:“嘿,哥们,还有什么事吗?”

他并不想惹事,但也不怕事。

醉汉一步三晃走去,一张嘴,空气里都是腐酸味道,臭不可当,还自我意识良好,断断续续说道:“小红喜欢那簪子……你得给……给我。”

“呸,想得美,臭不要脸!”

诸葛蕾躲在李繁背后,头从肩膀旁边探出来,做了个吐口水动作,又把头缩回去。

醉汉自顾自发号施令:“嘿嘿,你……你们几……几个,把那个……那簪子也抢……抢过来,我送……送给小妍。”

挡道壮汉中分出两个,耸起肩膀,摩擦手掌,径自向首饰摊位走去,吓得摊主和小姑娘捂紧胸前,哆哆嗦嗦求饶。

壮汉也带几分酒意:“识相点,国舅爷想要,你还胆敢不给!”

丛然再多不舍,摊主也惹不起,想要活路,只能乖乖奉上,还得千恩万谢。

这群仗势欺人狗东西,良心被自己吃了。不过话说回来,良心就像个三角形,没做亏心事之前,他堂堂正正,一旦做了会扎得人生疼;如果一直做亏心事,时间长了会把三个角抹平,变得圆滚滚,就伤不到自己了,还乐此不疲。

醉汉是,手下壮汉也是。

李繁最讨厌就是将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本来不想惹事,现在不得不出手了。

他掏出四根银针,运用手腕和指力急速转动,一根根扎在壮汉肋下,他又几个大跨步,来到抢小女孩簪子壮汉右侧,将两根银针根根刺入对方期门穴。

电光火石之间,五六个人力气全部被卸下,相继倒地,醉汉眼睛瞪大,用手背使劲揉搓双眼,不敢相信眼前事实。酒醒了一半,他第一反应就是往后跑去。

李繁追上,抓住醉汉衣领,提起来,拿出一根银针在他面前晃晃:“买了东西就得付钱,天经地义,拿出来!”

为避免皮肉之苦,醉汉拿出钱袋,取出一锭银子战战兢兢递给李繁。

李繁“咚”敲一拳醉汉后脑勺:“我又不是老板,钱得给他们。”

他拎着醉汉,让他给两个摊主一人一锭银钱。给完了醉汉挣脱束缚,想逃走,却不料自己左脚被右脚绊住,摔了了马大哈。手下有气无力扶起他,在街上众人指指点点离开市场。

醉汉也顾不得许多,在搀扶下爬起来,埋着头就跑,只留下一句:走着瞧。

看时间也不早,李繁整理衣衫,将银针收好,又去安抚安抚小女孩,就准备打道回府。

街头一阵哄闹声引得众人侧目,当看到写着“曹”字旗帜时,都纷纷收拾摊位上货物,窸窸窣窣中,一天就要生意就要结束。

几个官兵抬出锣钯,拿起一根半米长木棍,重重敲在锣钯中心,“嗙”,声音打破天际,传出很远。

“宵禁开始!”

领头马却“笃笃笃”向李繁走去,叫住他正打算原路回驿站的李繁:“前方可是华先生高徒?”

李繁停住脚步,回头望去,马上之人是个少年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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