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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妖人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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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堆走过去,一边走一边说道:“完成不了,午饭就不要吃了。如果到了晚上你还没有完成一千五百次抽刀,晚饭也不要吃了。如果睡觉前你依然没有完成,那么……你也就不必睡觉了。”

达溪长儒转身,看着李闲说道:“但我们不会等你,明天一早还是要上路的。”

李闲咬牙,最终把问候达溪长儒八辈祖宗的话咽回了肚子里。他强忍着那种刮骨一般的痛楚,缓缓的将腰畔的横刀抽了出来,那柄几斤重的横刀此时如同几百斤重一样,他的手几乎已经掌握不住。就这样,李闲艰难的又抽刀十几次,身上已经被汗水湿透。

达溪长儒熟练的将一只野兔剥皮,然后用铁钎穿了架在火堆上。等做完了这些之后他才对李闲喊道:“我说让你拔刀,是在马背上拔刀,而不是这么站着。所以这十三次不算数。”

李闲的嘴角已经被他咬破,但他没有说什么,一言不发的走到那匹黑色的非纯种博踏乌身边,颤抖着艰难的爬上马背。

阳光笔直的照射下来,照在马背上已经无法挺直腰板的少年身上。看起来李闲已经忘记了自己拔刀多少次,他只是机械的重复着那个动作。当他感觉到眼前越来越黑的时候,忽然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身体,将他从昏厥的边缘拉了回来。

达溪长儒递给李闲一个水袋:“饭你不可以吃,但水是必须要喝的。如果你一口水都不喝,我不保证你会不会熬过今天。我记得我跟你说的是以后每天一千五百次,是每天。”

李闲想抬手接过水袋,却发现手臂已经完全不听从大脑的指挥了。他试了几次,却根本摸不到那个水袋。并不是他的眼花了,而是他的手已经失去了方向感。达溪长儒举高水袋递到李闲嘴边,李闲俯下身子叼住,当一口清冽的带着甘甜味道的水进入他嘴里的时候,李闲甚至错觉这就是传说中的琼瑶佳酿。

一口气喝了半袋水,他贪婪的就好像一只饥饿的小兽终于触碰到了母亲的乳-头一样,全部的欲望都是索取。

“还差多少次?”

“七百九十次。”

达溪长儒将水袋收好,然后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烤的金黄的野兔后腿,在李闲的鼻子面前晃了晃。李闲的视线是模糊的,甚至脑子里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又或者是根本就什么都没想,但他闻到那种诱人香味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的张嘴咬了出去。

嗒的一声,牙齿撞击在一起。

达溪长儒将兔肉塞进自己嘴里撕下来一块,很惬意的咀嚼着:“给你闻,已经是破例了。”

李闲费力的裂开嘴笑了笑:“您敢……再破例一次吗?”

达溪长儒哈哈大笑道:“再过一会儿就要继续上路了,在曰落之前必须赶到四十里外的一个无名小湖边宿营。祝你好运吧,希望今晚你有的睡。”

李闲撇了撇嘴:“我就说……近朱者赤,您今天的话可真多!”

达溪长儒怔住,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一言不发的走开。

看起来随时有可能从马背上掉下来的李闲竟然还能仰天大笑,就好像一支斗胜了的公鸡一样骄傲。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可以用两个字形容,那就是得意。如果非得精简到一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贱。

血骑休整之后继续上路,以血骑的素质下午半天时间赶四十里路并不算难事。但对于李闲来说,这是一种绝对的煎熬。他要一边不停的机械的抽刀,还要尽量保持着身子的稳定不至于从马背上掉下来。虽然从六岁李闲就已经开始骑无鞍马,并且能做到只靠双腿来控制骏马的方向。可是,现在的李闲连自己的腿都快感觉不到了,又如何能保证黑马的腿不走歪?

幸好,马是一种追随姓很强的动物。他的黑马跟在血骑后面倒也不至于掉队,不过李闲却已经掉下来四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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