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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有营养的,这艳阳天的晌午时分,捕来了两只大雁。
属于少年人的笨拙又热烈回应啊。
……
一时之间,他满心酸软,像是一颗心被泡在柠檬糖水里一样,咕噜咕噜地往上泛着酸,酸里又涌上那么一丝的甜。
“伤着哪儿了?”楚霁的语气变得柔和起来,也有些愧疚,自己不该不分青红皂白地就训斥他。
秦纵把大雁交给蒯信,垂下了眼睑,犹豫了一下,说道:“右肩伤口崩开了一点。”
秦纵其实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儿,他从小习武,后又在战场拼杀。旧伤未愈,再添新伤的事情,早就习惯了。
更何况只是这么一点的小伤,何必在意。
听见只是肩膀处的伤口蹦开了一些,楚霁也松了一口气。
吩咐蒯民他们几人把大雁炖了汤,没让姜木和纪安跟着,楚霁径自把秦纵带上了马车。他的马车上,各种伤药也都齐全,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他让姜木准备的。
身后的蒯信提着两只大雁,呆愣愣地看着楚霁和秦纵的背影。
“呆子,又在这愣着干什么?”蒯民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也没什么奇怪的。
蒯信回过神来,提溜了一下手里的一对大雁,用不可置信的语气说道:“秦小将军,给大人送了一对大雁!?”
蒯民听他没头没脑的话,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
“雝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1)
自古以来,男子都不会轻易送出大雁。大雁,乃是极为珍贵重视的提亲之礼。
“你们俩,愣着做什么呢?少爷不是让咱们把这大雁给炖了吗?”纪安站在小溪边,远远地看着蒯信傻在原地也就罢了,怎么连蒯民也像被下了定身咒一样?
听见纪安的声音,蒯民反应过来,连忙应答了一声,随后在蒯信的头上来了一个暴扣。
都是这家伙,胡思乱想,该学的不学,不该学的乱学,把自己带到沟里去了。
“诶呦,哥,你干嘛?”
“别瞎想。小少爷在南奚长大,那里没有这样的风俗。”蒯民一边朝溪边走去,一边给蒯信解释着。
“哦哦”蒯信提着两只大雁,点了点头,原来小将军不是那个意思啊。随后他又好奇地问道:“那南奚那边的风俗是什么?”
蒯民想了想,说道:“我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奚州本是流放之地,丛林茂密,许多人靠打猎为生。男子到了15岁之后,若是有心仪之人,就到深山里去猎了猛兽来,用兽牙做成配饰,当做定情之物,也有护身辟邪,希望对方身体康健之意。”
“南奚的人,个个都能猎到猛兽!”蒯信瞪大了眼,那岂不是每个人武艺卓绝吗,那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把大雍给灭了?
蒯民摇了摇头,“自然不是。所以这种习俗,在奚州也逐渐被普通的玉佩取代。”
马车内,秦纵闻着颈侧的药香,有些不自在地皱了皱鼻头。
他上一次,和楚霁共处一架马车内,还是初见的时候。
只是那时,两个人之间剑拔弩张的,都以对方的性命做要挟,想达成自己的目的。
绝不像今天这样,一上了马车,楚霁就语气强硬地让他脱了上衣,现在正伏在他的肩头,替他上药,动作之间满是小心和轻柔。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是我不对,不该那样和你说话。”楚霁向来有个好处,他不是不认错的性子。虽然他心里把秦纵当做儿子在养,但并没有那种传统家长的脾气。
秦纵抿着嘴没有说话。他只觉得楚霁温热的气息、微凉的手指和好闻的药香,一同触在他的肩头,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自在。
就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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