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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晚上她必须要多吃两口!
所以……
这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鹿恬:没有,但我乐意。
她的分享刚传到朋友圈,就收到了一个人的点赞,是黄女士点的赞。
昨天晚上晚自修结束之后,黄女士把黄鑫鑫接回家,回家之后,黄鑫鑫从书包里面拿出来一个便当盒和一个保鲜袋。
便当盒黄女士认识,因为就是她买的。
本来打算用来做减肥餐的,后来……
就因为一些原因,搁置在那里再也没有用过,怎么被鑫鑫带去学校了?
黄女士就很好奇。
黄鑫鑫就告诉黄女士原因了,中午的事情晚上的事情都说了,她现在把卤煮拿出来,是想和黄女士一起吃夜宵的。
黄女士的内心是十分挣扎的,她要减肥,在允许的情况下,她是绝对不吃夜宵的。
然后……
黄鑫鑫把黄女士的那份留了出来,拿着自己那份开始吃了起来。
她第一个选择的就是鸡爪。
鸡爪只有一个,还是中午留的,黄鑫鑫带上一次性手套,抓住鸡爪的几个脚趾,和它的骨头,向掌心的方向一掰。
鸡爪脚背那地方的骨头就露出来了。
但掌心部分的肉和皮还是连接着的。
黄鑫鑫抓着脚趾,找对方向,轻轻一是,就撕下来一条长长的皮。
黄鑫鑫以前很少吃鸡爪,一般都是用筷子夹着鸡爪一点一点地咬着,吃得很慢,也很费劲,这种吃法,还是黄鑫鑫和鹿白学的。
至于鹿白是和谁学的。
这还需要问吗?
当然是鹿原野了。
鸡爪现在已经被分成两部分了,先啃骨头那一边的,这里的肉很少,黄鑫鑫用门牙啃着,三下两下就把中间部分的皮撕干净了,然后剩下两边。
黄鑫鑫咬住一头,轻轻一带,就全部带下来了,这一口里面有骨头,也有软骨,她的嘴巴里面发出了嘎嘣嘎嘣的声音。
黄女士听着这个声音,不自觉地吞了一下口水。
嗦干净骨头上面所有的肉,剩下的,就是肉多多的脚趾部分了!
捏着脚趾,黄鑫鑫一口就把掌中最多的那块肉,并着从骨头上撕下来那一条长长的皮给咬了下来。
这一口,可以说是这只鸡爪,最让黄鑫鑫满足的一口了。
也是唯一的一口。
没有任何的骨头,口感味道都是一流!
剩下的就是脚趾部分了,脚趾部分的骨头很小,一节一节的又很多,以前是黄鑫鑫最不喜欢吃的地方,但是现在!
黄鑫鑫一根一根地吃掉,不一会儿就把小骨头吐了出来。
哈!如果以前的鸡爪都这么好吃的话!她就不怕麻烦了啊!
嗦了嗦自己的手指,黄鑫鑫的夜宵快乐时光现在正要开始呢!
给自己倒了一杯路上买的冰雪碧,黄鑫鑫吨吨吨地喝下去半杯,啊哈!
真的是好痛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