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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周森变成了木妹妹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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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狼之妖相关案件十几起。除了第一起的新娘失踪案的受害,新娘是隔壁名为萧家镇的地方,嫁到本县新娘外。其余受害者皆是昌南县待字闺中姑娘,或者年龄在四五岁以下幼童。还有一些失踪人员则是失踪小姐的贴身丫鬟。

有些小姐,孩童失踪时,一块陪同赶路的老妈子,小厮并未同时失踪,只是昏迷于案发现场。多数姑娘都是单独外出的时失踪的,能在失踪现场发现的信息,仅仅是掳人者故意留下的狼妖血爪印。还有一些是报案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就没有更多信息了。

“有用、能用信息太少了。这让我如何下手啊?”周森内心感慨道。

随后又向主簿严学调取了所有受害者的户籍信息,并把县令上官无厚又请了过来。周森若有其事的向上官无厚说道:“上官大人,经过我刚刚多番推演,发现此次掳人妖物可能来头不小,法力高深,留下的妖气太稀薄,几乎无法察觉。想要凭借这些信息,准确追踪到妖王,还是比较困难的。”县令焦虑的问道:“张天师,那这该如何是好啊?” “上官大人,切莫着急,接下来我准备到这些受害者家里,实地走访一遍。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有用线索来定位妖王。”周森宽慰县令说道。县令上官无厚如释重负的回复道:“张天师,此案全依赖天师你了。县衙差役你可随意差遣。”随后又吩咐王五,马龙道:“你们要紧随张天师,避免张天师受到任何伤害。”

第一案,周森、香草来到了失踪首案-新娘失踪案王员外家中。召集了所有迎亲人员,详细询问了,接亲当天的具体情况。据迎亲人员描述,与那日客栈店小二所述,并没有多大出入。让周森颇感奇怪的是,在王员外家并没有见到王员外的新郎儿子。

第二案,县令上官无厚的儿子,周森已经确定是死于狂犬病,应该跟失踪案没有多大关系,所以周森并没有在此案上过多纠结。

第三案,屠户荣家。虽然家主屠户荣五大三粗,满脸横肉,但生的女儿眉清目秀,身形丰满又高挑。生于屠户家原因,性情比较大大咧咧,时常一人往返于表亲之家。出事当日,早上前往舅舅家,说好晚上回来的,结果一夜未归。第二日屠户荣前往舅哥家寻找,得知前一天傍晚前就已返回。亲朋好友连续寻找几日未果,在荣屠户与舅哥家来回路上,有亲朋寻找时荣女儿时,发现了血爪印记,遂报案衙门失踪。

前十案受害者,多是单独或者仅有贴身丫鬟陪同外出时失踪。

第十一案,本地富商沈家,经营行业众多,生意遍布全国,家财万贯。一般沈家人出行皆有护卫。出事当天,沈家小女儿沈千柔,因母亲病重,忧心母亲病情,遂上山去寺院为母亲祈福,傍晚回城路上失踪。据当时跟随护卫回忆,回城路上突然妖风大起,红光闪烁,映出狗狼之妖庞大虚影,奇异香气弥漫,随后众护卫及随从老妈子等均被吓晕昏迷过去,等众人醒来后发现轿中小姐及贴身丫鬟,均已失踪,跟随的护卫,老妈子等等,却都只是昏迷,并无其他异样。最后几起失踪案情况类似。

第十一案之后,县衙就开始悬赏世外高人,前来捉拿狗狼之妖。前来捉妖者,有和尚,有道士等,各类捉妖之人。他们收完赏银以后,都声称已擒住妖物,有胆大之人信以为真,傍晚出行,可后来又发生了后面几案。案发情况皆与之前案情类似。领赏者都是坑蒙拐骗之徒。

周森、香草几人遍访了,所有失踪案相关人物。均未发现直接指向性线索。

周森与香草等人又对案情进行了深入梳理,除第一、二案外,其余受害者都是本地人士,均为未出阁姑娘,或者孩童。作案手段越来越成熟。从起初掳掠独自外出,再到少数人一起外出者,最后从成群结队外出人群中掳掠目标人物。

香草颇为忧心的问周森:“木木,你确定不是狗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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