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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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要是不好喝,你不买也没事。”

史密斯的心思被看穿,有些不好意思的挠头,“好吧,那我喝了啊。”

“磨磨唧唧的,快喝吧你。”

史密斯闻言举起小酒壶,就来了一口。

唔!好喝!

“吴!这是什么酒!你有多少!”史密斯高兴的快要跳起来,这是他喝过的最最最好喝的酒!

吴老大嘿嘿的笑了两声,“怎么样,我没骗你吧,这酒是不是比何家的酒还要好?”

“是!吴,我要买!”

史密斯脸上都透着兴奋喜悦的红光,他稍微压低一些声音说:“吴,再过两天就是五殿下的成年礼。我们这些小贵族也都被邀请在列,你这个酒来的实在是及时。到时候我将这酒送上去,五殿下一定会喜欢的。”

“你们五殿下是不是哥儿?”吴老大突然问道。

“是啊。怎么了?”

吴老大看了一眼史密斯,“你喝的是烈酒,你又是个酒虫,喝这个自然是觉得好喝。五殿下刚成年,又是个哥儿,他怎么可能喜欢喝烈酒。”

史密斯惊的嘴巴大张,“那可怎么办啊?我听说托马家的准备了何家的酒要进献。还以为这次能压他们家一头呢。”

“怕啥,你等着。”

吴老大转头招呼了一声,正在卸货的手下很快过来,“老大啥事啊?”

“去拿草莓果酒来。”

“好嘞。”

手下刚要走,吴老大又喊住了他,“对了,那个草莓酱也给我拿一瓶过来。”

这次过来,吴老大走丰水县绕了一圈,买了一些瑾初农庄的货。

他之前那趟回去的时候,路过一些州府,就听码头的说要去瑾初农庄进货。一个两个这样说,也不足为奇。实在是听的太多,叫吴老大产生了好奇。

这次的酒就是瑾初农庄的,酒都酿的如此美味,那其他被许多大商购买的货,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商人都是最精明的,货要是不好,可不会抢着要买。

因为船上的空间有限,吴老大没有买太多。

货到手之后,吴老大尝了一下,发现这味道竟然和雍京城有名的百宝阁里面的吃食味道一样。

那里面卖的可都是高价,还极其难求。

瑾初农庄里的货,除了包装不一样外,味道上是挑不出差别来。

想来崔家也是在瑾初农庄进的货,后面换了更高档的包装。

毕竟买的人都是有钱有权,东西便宜了也不好,跌面。

若非雍京城的生意已经被崔家百宝阁包圆了,他都想不出海在雍京干了。

其中利润实在是高。

这念头吴老大也就是想想,前期的投入成本太高,他没那个财力。而且他也没有那个身份背景让雍京有头有脸的人物,关顾他的铺子。

而瑾初农庄的规模一再扩大,想来大雍境内其他的州府,很快都会有售卖庄子里货物的商人。

他是赶不上这口热乎的了,好在海外的市场还是一片空白。

在清楚瑾初农庄吃食味道的时候,吴老大知道他要真正的发财了。

手下很快就拿来了一个白瓷瓶,里面装着草莓果酒。还有一个小小的白瓷罐,罐子上有两颗草莓,竖着写了“瑾初农庄草莓果酱”几个字。

除此之外,手下还贴心的带了一个小瓷杯,以及一柄小木勺。>>

白瓷瓶口有塞子堵着,那塞子用红布裹着,吴老大捏住红布顶端,一把将其拽开。

“好香!”

史密斯闻到一股香甜的草莓味,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吴老大手里的白瓷瓶,微红干净的酒液从瓶口流出,白瓷小杯中红白相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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