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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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想要而已。

喜欢啊。

我很早就在思索,但一直没有答案。

所以在之前,我总是常常为此感到苦恼,我跟阿林抱怨道:“阿林啊。我好可怜,我都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不讨厌,是不是就是喜欢啊?”

是啊。

几年前,我想了又想都没明白喜欢的含义,我查了又查,都没明白。最近我得出的结论是:不讨厌就是喜欢。

这段时间,我好像又有了其他的见解.——久久忘不掉的,就是喜欢。

我到现在都还能记得那块玉。

小小的,晶莹剔透,有着一丝丝的绿蕴藏其中。

被雕成了个小小的葫芦。

被红绳串着,一直戴在我的脖子上。

我很喜欢摸它,就像现在的我会盘菩提手串一样。

在还没读书的时候,它被我弄丢过一回。

兴许是跟其他小孩玩时,玩的太过,弄掉了吧。那天回家就找不着了,开始哭的很凶。后来找回来了,是掉在我说的,种有梨树那户人家家里。

那个奶奶认出来了,给我外婆送了过来。

之后我乖乖戴着,没再摘过。

可再过几年,我回爷爷家读小学的时候,不知道是哪,给磕出来一丝裂痕。然后也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就不见了。

没再找到过。

到现在,都还忘不掉。

记不清那个玉葫芦的样子,或许它根本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漂亮,但就是能记得。

它跟那户人家的那棵会开出雪白梨花的梨树,永远的活在了我的过去,留在了我的心里。

这两天也不知道为什么,也没见干嘛,总是睡到一两点才醒。

我身体好了些,就老想往外面跑。

想出去晒太阳;想去海边走走,听听海浪的声音;想去摘点草莓……

可是这两天的天气不怎么好,昨天没出太阳,今天还起了大雾。

好不容易好一点的,这场雾,让我觉得难受了,又开始咳。

今天是有出去的,但也是因为出去了一下,冷风一吹,又开始鼻塞了。

认了,馋猫的荒唐人生。

我跑了几家花店,都没买到自己想要的百合。有点小遗憾,但是没办法,有时候就是这样,那东西都跟你没缘,想要也没法。

前两天路过了曾经所就读的学校,学校旁边的琴行还开着,远远看,老板养的那只银渐层好像又胖了不少。

那只猫,我记得是叫“烧麦”。

以前我每天下午放学,都会进去陪它玩上一段时间。有时候忘了时间,我就会发信息告诉我妈妈——“车太多了,堵车啊,迟点到家。”

然后拎起书包,火速跑路。

……

过去的事总是说不完的。过去会被你在现在无数次想起,然后跟着现在发生的所有一起,再次变成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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