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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宠兽之所以少见,一来是捕捉比较困难且难以大规模养殖,二来是能力实在是有些鸡肋,只会一个发光的技能,光亮倒是能当个台灯使用。哦,对了,还会游泳,毕竟是只深海生物嘛。
讲真,黎云至今还没有在地面上见过活的小飞象,曾经一度认为它们已经灭亡了。想想也是啊,住在深海里,还没啥能力,等级上限那么低,除了被吃,还是被吃啊,就是不知道肉好不好吃,难吃的话倒是还有点活的希望。
这种生物黎云小时候在父亲年轻时的游历笔记上见到过,要不是后来在某一本偏僻的个人游记上再次看到过,黎云都快忘记这种生物了。隐约记得父亲笔记上的记载是“小飞象,因酷似大象而得名,深海濒危非章鱼类保护动物,靠发光吓退敌人,只要危险没有排除,可以一直发光,直到光尽鱼亡。”
黎云之所以会忍不住的笑出来,除了是因为这坨肉嘟嘟的团子看起来很可爱,有一种让人忍不住想要撸两把的欲望外,还是因为它和任逸帆实在有些违和。
黎云知道,任逸帆选择宠兽的标准一直以来都是很硬性的。第一点是要帅,第二点是要优雅,第三点是要霸气,第四点是要有气质,第五点才是要有潜力。毕竟潜力和实力可以靠资源堆出来。
但是现在看来,这小飞象是哪一点都不沾啊。帅?这一坨肉好像怎么进化也称不了帅吧?优雅?就这顺腿就爬能优雅起来?霸气?你可别扯了。实力和潜力就更不用说了,都要灭亡的濒危物种又有何实力和潜力可言呢?气质?这倒是有,一股呆萌的气质,堂堂黎明集团的少当家,要呆萌有何用?他卖萌给谁看?
笔者这时要再插一句画外音了,也就是现在无用,后边少不得要用到它来卖萌,到时候他就知道了,终究还是逃不了真想定律,话可永远别说太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