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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余葵在小区附近超市买了十几只大号收纳箱,待组装的纸板又厚又硬,堆了半米多高,老板用绳子捆起来,她拖动都难,时景掂量两下,轻松扛到肩头。
他的皮肤冷白,用力时,细细的青色筋脉便随着绷紧的均匀肌肉浮上小臂皮肤表层。
排队结账。
余葵过意不去:“我俩一起拿吧,这样你轻点儿。”
时景伸手,从货架上拿了两盒草莓牛奶递给她,“你拿这个。”
见她欲言又止,他觉得好笑:“小葵,我不是纸糊的,学校拉练经常负重几十斤,走几十公里路,这点东西轻得很,累不到我。”
出了超市,两侧都是绿化带,干枯的枝条缀着新萌的嫩芽。
风静静的,两人沿着返程的小路并行,都没说话。她偶尔偏头,就能看到他清瘦清俊的轮廓,在昏暗朦胧的路灯下,显得静谧又美好。
这是一个特别的夜晚。
在时景愿意敞开心扉,剖白自己后,那层隐约笼罩在余葵心里的迷雾散了,她试图努力回想之前的种种不甘和怨气,但奇怪的,竟一点儿也想不起来,她只感觉遗憾。
那么多年过去,他们仍像当初一样,是彼此唯一能倾诉最隐晦秘密的对象。小路漫长,氛围像是重回高晚自习,十七岁放学回家路上,他们推着自行车,在林荫道的路灯下并行。
仿佛时间从未被偷走,他们的心重新挨近了。
到家开灯。
吴茜在外约会,还没回来。
两人干脆合力,用宽胶带把十几只箱子都组装粘好,先开始收拾东西。在著名体育强校就读四年,余葵一毕业,就把能跑一千五的强健的体魄还给了母校,装了两箱杂物,就觉腰酸背痛,看着满地纸箱,瘫倒在沙发上捶腰休息。
“不行了,要不你先回家,我还是明天晚上再收拾吧。”
看时间还早,时景干脆接手,替她整理。
余葵东西多是有原因的,她比较恋旧,什么都舍不得丢,小到清华时期的课本和答题卡,每每他回头问她,哪样东西还要不要,她都只有一个答案,“留着吧。”
“但这只是一个纸折的兔子。”
“室友送给我的……要不留着做个纪念?”
如此往来几次,时景终于叹口气,“小葵,别人写给你的情书也留着么?”
情书?
余葵茫然了一瞬,瞧见他手里展开那张薄薄的粉色信纸,回忆猛地涌回脑海。
大二时候,她期末连续几天在学校图书馆同一片区域占座复习,某天中午从洗手间回来,就在桌上看见了这封信。
对方并不知道她的名字,最后也没出现,只是写了这么一封文字细腻优美的情书匿名表白,余葵当时留下这封信的原因,纯粹是觉得对方文笔惊为天人,字里行间都展露着作者海量的文学储备,出于对文科大佬的崇拜,才收藏起来。
见时景往下读,她慌
了,脸噌地涨红,从沙发上连滚带爬扑过去,蒙住他的眼睛把信抽出来,“就这一封,扔就扔嘛,你别看了。”
时景扒拉开她指尖,从缝隙里瞧她,睫毛扫过她的掌心,痒得酥麻,“你喜欢过他么?”
“没有!我都不知道人家是谁!”
余葵跪坐在沙发的边枕上,比时景略高出一截,见他瞧过来,触电般缩回手,心虚错开眼:“就是图书馆里收到的,觉得他文笔挺好,留着当范文看看也不错。”
他继续低头整理,假装若无其事问起,“你大学时候很受欢迎吧?”
“才没有!”
余葵反咬一口,“论受欢迎程度,你才是招蜂引蝶的天花板吧,几个月出不了一次校门,都能引得人家幻想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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