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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岁已经当上了团长。
“ 她真是舍得花钱呀。”丁林林还在震惊,“ 十五块钱能买一百斤米了……”
她们买布料用了十四块,这样就是每件衣服花了七块,就这七块钱,她妈已经肉疼了许久,一直说她败家,现在人家杜果果……
“ 啧啧,杜果果她哥这么疼爱妹子,肯定以后也是个好老公。”春芽往嘴里扔一颗螺蛳,顺嘴就劝丁林林,
“ 让你妈上门给你去提亲,肥水可别流了外人田!”
丁林林臊得一张鹅蛋脸通红,她回身打了一下春芽,
“ 这是一个姑娘家家该说的话?认人家听到了,还以为我多想嫁人呢!”
小钢匆匆忙忙往自己嘴里扒了一口饭,“ 林林姐,提亲什么的,我没听见,你尽管去吧,我不会往外说的。”
“ 你这个小家伙怎么在这里?”丁林林走进草棚子,发现雷默也在,“ 雷默,你也出山了?”
雷默淡淡地点头,没有说话。
丁林林也不以为然,传说中,这个人能够一天都不说话,他不理会自己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
春芽盛了满满一碗猪肚和螺蛳给她,“ 吃吧,看看我这个猪肚汤臭不臭。”
“ 我还没进来就闻到了香味,难道是螺蛳的味道?”丁林林捧起了碗。
“ 臭?”小钢白了丁林林一眼,“ 林林姐,这个菜香得我差点连自己的舌头都想吞下去了。”
“ 小钢,你的话不可靠,你妈经常说,你吃什么都觉得香。”丁林林慢慢地夹了一块猪肚,皱着眉再慢慢地塞进嘴。
一股浓浓的香味弥漫在口腔,随之是猪肚的q弹嫩滑。
丁林林又喝了一口汤,鲜美馥郁的味道慢慢开始扩散,直至将整个身体包围了起来。
“ 好喝吧?”春芽殷勤地说,“ 我没骗你吧?来来,再尝尝里面的粉条。”
粉条是那天刚实验出来,陆长福给的那一挂,春芽还没来得及吃,就跟着去挖了树坑。
丁林林将一夹粉条放进嘴里,煮得晶莹剔透的粉条柔润嫩滑,又融合了螺蛳和猪肚的鲜美,竟然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殊滋味。
丁林林加快了嗦粉条的速度,
“ 那什么,春芽,你这个汤得给我倒一点,我回去把家里的粉条煮一煮,然后放到你的汤里,让我妈也尝一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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