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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外套就根本穿不住。
他有些糾結,看著自己那五套一樣的衣服,捨不得換下來。
他真怕向小苟會轉眼又不認識他了。
於是,洛松每天都在書包里塞一件外套去上學,走在路上的時候、在校園裡閒逛的時候,不穿著也要拿在手裡,生怕向小苟認不出他來。
此舉也招致了很多嘲笑,最近還風傳了「洛松怕冷」的流言。
洛松都揮揮手,不在意。
結果這天出門之後,猛然一翻包,洛松發現,他忘記帶外套了。
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因為他除了第一次之後,再也沒有在路上碰到過小狗。
而到了教室里,他只要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小狗就能把他認出來。
但是,還是莫名的心裡有點不安。
向小苟走在上學路上,遠遠的,就看見一個人倚在樹下。
漂亮地盛放著的榕樹,在清晨的風裡舒展著枝椏,茂密的樹葉簌簌抖動,一隻貓咪從底下路過,順便在那斜斜支著的長腿邊歪頭蹭了蹭。
黑色的t恤,單肩包,也不知道為什麼就那麼醒目,也許是他的身材太修長,也許是他的姿勢太漂亮。
向小苟停在那兒站了好一會兒,才走過去,那人刻意沉默,她也沒察覺到,傻傻地湊過去,喊了聲:「洛松!」
洛松繃不住了,不再像畫片似的站在那兒吸引過往少女的目光,揉揉向小苟的腦袋,朗笑起來:「算你有良心,要是還認不出我,可要罰你了。」
向小苟笑著沒說話,心裡卻在想,認得出來的,怎麼會認不出來呢?洛松太好認了,整個人都發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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