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六十五章 短发 (第2/3页)

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不知有空的时候能不能教教我。”

吴光琮自然有着读书人好为人师的毛病,更何况眼前这位还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哪里会有什么不愿意的情况发生,当即便笑道:“大队长客气了,些许小事而已,大队长什么时候有空差人说一声就行,吴某自会上门来给大队长解惑。”

孙有财笑着点了点头,随即便看到了吴光琮手里拿着的文书,又笑道:“看来吴书办这是要处理文书签字啊!拿过来吧!我这就签字,等会签了字你拿去银行跑一趟,那边有对公窗口,专门办理各个衙门的事,到了那里查一下到账情况就行了。昨天那两个公子哥打架的事,估计应该交完罚款了。”

吴光琮笑着将文书递了过去,随即便眼角抽搐的瞥了一眼孙有财那歪歪扭扭的签名,心里不禁有些好笑对方那孩童般的字。

唐人这边的文书没有具体要求,使用什么笔都可以。唐人自己一般使用他们那种所谓的圆珠笔和钢笔,但据说那种笔产能有限,大明招募来的高明工匠也很难打造,所以倒是和那些红毛夷一样更愿意用鹅毛笔。

大明这边自然都是用毛笔,只是碍于唐人习惯不得不选择更细的毛笔才行。至于孙有财签名则使用了铅笔,这玩意如今在台南很是流行,据说是某个唐人老爷的产业,工匠们复制起来倒是不难,使用起来也很方便。

从孙有财办公室离开,吴光琮并没有第一时间去银行查询到账情况,反倒是返回了警局后院的宿舍区,在那里找到了轮值休息室,从自己的专属衣柜里拿出了今天刚刚发给自己的警服。

孙有财提醒他平时要穿警服工作,实习期的警员没有正式的警官证,要是连警服都不穿就没办法证明自己的身份,人家银行可是只认证件和衣服的。

第一次穿警服的吴光琮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搞清楚这种衣服如何穿,说起来倒是比自己那套衣服简单方便,只是行走时有些拘束,并没有自己原本那套衣服自在。

换好了警服戴上那奇怪的帽子,吴光琮借着警局一楼大厅的仪容镜看了看自己的样子,一时间感觉有些怪异。

不是这身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怪异,而是那帽子都是短发佩戴才显得干净利落,自己这般长发反倒是显得有些臃肿,说不出的难受。

警局这边对于发型是有要求的,只不过要求的标准仅仅是针对外勤警员,孙有财和他那些手下都是穷苦出身,对于剪短发并没有什么心里压力,更何况唐人老爷们都是短发,为了这份工作他们并不会在意头发。

这件事上面林枫其实也是有过考虑的,毕竟满清后来就因为剃发令引发了江南士绅的强烈反抗,甚至比被统治还要让大明人难以接受,他原本也不想下这种命令的。

可是在跟孙有财聊过几次之后,林枫这才发现有些历史资料真的就只能当历史资料来看,不能当成事实来认定。

说白了头发这事其实是士绅和宗族的观念,跟穷苦老百姓基本没有什么关系。普通老百姓愿意留头发的主要原因是保暖,这年月保暖衣物对于百姓来说很昂贵,多点头发总比短发要更加保暖,所以百姓才没有剪头发的想法。

这一点算是被士绅和宗族给利用了,真到了吃不上饭的时候,老百姓连孩子都能卖,怎么可能舍不得一点头发。

对于吴光琮这类秀才文人会很在意是否剪发的问题,对于孙有财这些穷苦出身来说,是否剪发其实根本不重要,反正台南气候也不算冷,警局发了警服,又有固定的薪水,解决了后顾之忧的警员们可没有丝毫留恋自己那点头发。

内勤书办一类的警员可以不剪发,林枫也没说不剪发的警员就不能升职,所以内勤警员是否剪发完全靠自愿。

上行下效是最好的流行引导,吴光琮心里有点负担,可真穿上那身警服又给了他不一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大唐:九五至尊 抗日:大将之路 为了她的心爱之人,我决定去弑君 凤逆天下:邪帝的绝色宠妃 科举:儿啊,光宗耀祖全靠你了 隐世小侯爷:公主奉旨倒追可还行 醉卿心:锦绣傲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