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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乘坐马车已有五日,到达岭南城。
马车过城门。
老乞丐在车内眯了一觉醒来,伸了伸懒腰,见车内无人,便从窗口望去,小地瓜正在马车侧边,蹦蹦跳跳,边走边看,张泽前边牵着马,压慢速度。
“张泽,这是到哪了?”
“宋爷爷,我们到了岭南城,小地瓜车上坐的乏累,我陪她下来走走。”
“哦,老头子也下来,这把子老骨头,都快坐散架了。”
张泽停住马车,老乞丐下得车来,走在张泽身边缓缓开口:
“这岭南城号称剑城,城中匠人最善铸剑,听闻其能采天地日月之气,铸入剑中,好生厉害。而这城中,更是有一剑痴,名为陈十三,几十年前,与我在长风湖上大战三天三夜。”
“这陈十三这么厉害?能与剑神硬刚三天三夜,岂不是仙人!”
“你小子,油嘴滑舌,他的乾坤剑意精纯无比,真的可以做到一剑断山河,两剑斩乾坤!不是我不敌他,只是当时,我倾心于他的剑道,便同他比划了三天三夜,最后他差点力竭而死,见奈何不了我,一气之下弃长剑,躲回这岭南城中。”
“那为何要打?”
“哈哈哈,当年我同样痴迷剑道,来此寻他,毁了他陈家剑池,取走一把青锋剑,那会还是年轻,下手没个轻重。”
“您好端端的毁人剑池干嘛?”
“你懂什么,那时候年轻,从江湖上听闻,陈家剑池铸得一把好剑,取名青锋剑,我好奇啊,就想拿来瞧瞧。毁他剑池也不能怪我,那么大个剑池,我怎么找得到哪把才是青锋剑,于是我一掌下去,池中就只剩这一把剑,不破不断,立于池中,真是好剑!后来,我不是把剑还给他了嘛,那么小气,追出来与我打了三天三夜,几十年了,不知这位剑痴,现在怎么样了。”
“我真想见见这位老剑痴,见识见识何为乾坤剑意!”
“臭小子,还真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儿大,我已经入了这岭南城,他剑痴要是还活着,应该早就已经感知到我的气息咯!唉,真是麻烦,车上睡了一觉,让你带进这剑城。”
“啊?我...我真不知道啊,宋爷爷。”
张泽拉住马车,一脸无措。
“我知道!以前爷爷带我去安阳,途经此处都是绕着走”。小地瓜一蹦一跳的赶了上来。
“那你不早说,我们现在调头回去吧!”
“你也没问啊,胆小鬼!”小地瓜头也不回,蹦跶到了前边,被街边卖风筝的吸引过去,“真漂亮啊!”
“哈哈哈,躲?我会怕他?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罢了,来都来了,见见他也无妨”
行至午时。
“爷爷,您看前边有一处路边摊位,我们就在此吃点东西吧,车上的地瓜也吃完了,一会也还需再去买上一些。”
“好,问问店家,有无美酒,这几日过于清淡,嘴中没有滋味!”
“好嘞!”张泽把马车停在一边。
只见不远处有一搭起的棚子,下方摆着几张木桌,桌上几个白碗。
“小二,有无美酒,上来几碗!”
三人落座,不多时,桌上摆了几碟小菜,两碗清酒,老乞丐端起碗来,凑近鼻前一闻。
“香!”
浅尝一口。
“嗯!醇厚!好酒啊好酒。”
一碗而尽。
“小二,再倒酒,再倒酒。”
又一碗而尽。
“痛快,痛快啊。”
老乞丐伸出两指,成剑式,耍着剑招,喃喃说道:
“借我三尺青锋剑,醉罢斩天落长虹!哈哈哈!好剑!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