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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雏鸟展翅10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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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西觉得一切都糟透了,因为他今天的金币都打了水漂。

作为维克人唯一女性维多克的仆人,他唯有将金币压在了主人的眼光上。

这导致了他今天的坏心情。

率先上场的三个人全都贡献了头颅,让他赔光了全部的金币。

唯一获胜的刀盾手,他觉得长得太瘦小了所以没有压上赌注,结果这个该死的家伙竟然赢了.....

哦,光明神这个该死的老鳏夫!

他可怜钱袋里只剩下两颗红宝石了,而他的主人还有一名角斗士没有上场。

那个家伙身材并不高大,一头脏兮兮的红头发和胡须,身上的伤疤看上去很善战,但是他实在太年轻了!

角斗场上的年轻人,是很难看到第二天的阳光的。

拉普西觉得心里在滴血,作为主人挑选为压轴的角斗士,他必须要把赌注压上表示对主人的尊重。不然他的主人不介意抓住双腿撕了他,然后把他的头颅扔进家门口一堆骷髅头里。

这个红头发的小家伙会赢吗?

两颗红宝石是这个月进贡给主人的,如果再输了,就得卖掉手里的奴隶才能筹够贡钱...

哦,该死的光明神,该死的洛克先祖!

他嘴里在不停的咒骂着。

拉普西曾经有过一个很显赫的姓氏,洛克。

这个属于中土平原领主的姓氏,曾经给他带来了优渥的生活与受人仰视的地位,也给他带来了许多苦难——在神圣帝国帝位新旧交替时,他被家族推到台前站队,结果支持的皇子并不是现今在位的皇帝。

顺理成章的,他成为了家族的烫手山芋,化解皇帝心中芥蒂的替罪羔羊。

不仅被剥夺了姓氏,还被驱逐出了中土平原。

一开始,他和很多同样命运的人一样跑到了伽迪南拉斯城,但实在无法应付狮鹫军团无休止的刁难,被迫迁居到了罪恶之城。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他以每个月进贡两颗红宝石的代价成为了丹妮丝·维多克的仆人。

他是将近六十岁老头子了,最大的孩子却还没有成年,所以不得不奔波在生计中。

罪恶之城里没有穷人生存的土壤,失去了财富的人,要么饿死在城外的沟壑里,要么死在角斗场里。他不穷,经营着一家酒馆和偶尔充当奴隶买卖者,源源不断的金币让他的家人活得很好,每个月准时进贡让他很受主人的看重。

在罪恶之城里,没有强者的庇护是活不下去的。

但是这两年幸运女神忘了眷顾他。

被主人看重的他天天跟随在身边,然后免不了一次又一次压上金币,然后钱袋子一天比一天轻。

今天一样,该死的!

如果红头发的小子再输,那么意味着他将手里奴隶卖掉才筹够月贡。

伟大的主人啊,您的眼光可以再好一点么?

拉普西瞄了一眼前面坐着的高大身影,丹妮丝·维多克。

维克人是没有姓氏的,只有长出两对手臂的强者才拥有“维多克”作为名字的后缀。

丹妮丝,花朵的意思,据说她出生之时正是满山谷花开的季节,她的母亲就给她起了这个名字。

至于她的父亲是谁,和所有维克人一样没人知道。

她是幸运的,因为她的母亲依附着一位强大的维多克,所以能庇护她不受到族内猎杀规则的影响,让她成长为如今唯一的雌性“维多克”。

她和雄性维克一样坚韧和嗜血,并且拥有和人族一样狡猾的脑袋。

她控制了罪恶之城六分之一的街区,拥有无数的金币。

金币是个好东西,令她拥有许多追随者,无论是族内人还是外族。

膨胀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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