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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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長大了才能交配啊,我現在還小。」宋撿抱著背包,「哥,你會交配不?」

少年臉上的長頭髮被風吹了一下,眼睛深深陷在眼窩裡。最近這一年,他總有身體上的不舒服,每次都要忍耐,但他覺得這種不舒服和交配有關係。「應該快了。」

最後他們只割了一小塊崖蜜,還是兩個月前摘的,雖然顏色不澄亮,但仍舊香甜。用這一小塊蜜,換了幾塊烤熟的肉。

「好吃。」宋撿的臉昂得高高的,「哥,我還想吃。」

少年只嘗一口,就不再吃了,不喜歡人類的調味料,只喜歡帶血的半生肉。剩下的他撕成小塊,來餵宋撿,宋撿很喜歡,吃得嘴唇邊上油乎乎。

「哥,我吃這麼多肉,以後會長高不?」宋撿吃飽了,用手背抹抹嘴。

少年又笑了笑,重新拉緊手裡的麻繩。「會,等你長大了就長高了。」

「長高就好,咱倆能一樣高。」這是宋撿最大的盼望。

再過四年,自己就成年了呢,雖然還是個半瞎,但長高些總是好的,能幫小狼哥扛帳篷。

「但小狗不用長高,小狗可以小。」少年又說,拉著宋撿的麻繩,準備再帶他轉轉。

「我不小,我要當大狗。」宋撿跟著眼裡的影兒往前走,不知不覺,哥的影兒好像又高了。他怎麼長這麼快啊。

少年拉著宋撿,時刻注意周邊的環境,他不喜歡嘈雜,聽慣了風聲的耳朵不喜歡好多人聚在一起說話。剛轉了個彎,面前突然站了兩個男人。

「小弟兄,你手裡拉著的這個,賣多少罐頭?」他們看少年是牽著另一個來的,就把被牽著的這個,當成了來這裡交換的物品。

像沙漠馬那樣。

作者有話要說:狼允逐漸懂身體反應了呢。

十四歲撿撿許下壯志豪言:長大要和哥交配!(傻乎乎的)

第27章 鬧彆扭

賣?宋撿搖著手往後躲,手還沒擦乾淨,油油的,全是剛才拿烤肉留下的油漬。「不賣!不賣!不賣罐頭,我不賣。小狼哥咱們走吧,走吧……我不吃肉了,我要回家。」

他以為那些鑽進帳篷里掐自己的大人又回來了,小時候,那些人就是這麼問自己的爸媽,問這個瞎眼的小玩意兒賣多少個罐頭。

「我不賣!我……我……」宋撿剛吃飽,小肚子裡還撐著,嚇得連動都不敢動。眼前是兩個好高大的人影兒,他們有張牧那麼高,比自己高太多太多。

少年沒給回答,但是表情已經警告他們了,像狼一樣皺起鼻子來,眉梢挑得很高。而且他也沒懂這些話,在他的意識里,宋撿是沒法用罐頭去衡量的。

「幾十個罐頭,賣不賣?」那個人又問。

「我……」宋撿著急了,他看不見小狼哥的表情,只聽見少年沒說話,「我沒法賣,我……我是小瞎子,看不見。」

「什麼?瞎子?那可就不值幾十個罐頭了,最多二十個。」男人伸手,想要扒拉下這個小瞎子的臉蛋,看看什麼樣子,卻被長頭髮的少年給打了。

狠狠一拳,打了小臂。

「不賣。」少年不可能讓他碰宋撿。宋撿身上只能有自己的氣味,如果沾上了別人的味,狼群可能不會接受。更何況,這不是用罐頭能衡量的。

狼從來不會賣自己的獸群,人也不應該賣自己的同伴。少年就算再餓,也不會殺狼去換食物,更不會把自己的小狗給別人牽。

「我們有的是罐頭。」另外一個男人舉起一個口袋來,「新鮮的,和哨兵們換的。你不想嘗嘗?」

他看牽著繩子的少年還沒成年,這個年齡很容易誘惑。可少年連看都不看,根本沒有表現出對罐頭的興趣。

「我說了,不賣。」少年又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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