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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莫欺少年穷,终须有日龙穿凤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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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欠佳。

人真的是种奇怪的生物,越是过得不好,就越是记得以前的好。

“我就是在合肥的银行工作,做投行。”郑奚说。

“投行应该工作特别忙吧。”崔媛问道。

“其实也还好的。”郑奚淡淡地回答道。柳思想,以郑奚爸爸的财富、社会关系和人脉关系,郑奚在这座城市做任何工作都应该不会辛苦的。

婚礼仪式如常进行,司仪回顾了新娘和新郎从小到大的一些照片和成长过程,讲述了两个人的恋爱过程。新娘子是新加坡华裔,跟常逸在英国读博士时相识,在英国大学里朝夕相处中渐渐相识相知相许,大学校园里处处留下他们美好的合影。

柳思静静看着台上,也用余光瞥到郑奚,郑奚的眼中分明有晶莹的泪光。论美好,常逸和郑奚的大学合影未必不如常逸和现任妻子的。

讽刺的是,郑奚本来在英国读完研之后就可以回国和常逸团聚了,但是她偏偏想要试试一个人在英国的生活,愣是在英国找了份工作定居了下来,不肯回上海工作。

常逸的研究生要读三年,那三年郑奚都在英国,这三年郑奚也交往过留学生男友,只是常逸并不知晓。

常逸拗不过郑奚,于是找导师韦老师商量,想去英国读博士,韦老师倒是也很帮忙,很快就帮常逸联系好了学校,但是当常逸去到英国读博士,常逸和郑奚刚刚在英国团聚一个月,郑奚却被父亲召回过去安徽的某银行工作。

常逸刚刚得到的博士机会不肯轻易放弃,他也深知,对于自己这种普通家庭出生的人,人生中重要的机会只有那么几次,而这一次宝贵的读博机会也是自己导师花了功夫帮他介绍申请的,他断断不肯轻易放弃。

常逸一直在读书,从安徽小县城到同济,从同济本科到硕士,从同济到英国,读到快30岁也未曾工作赚钱,所以他也并没有太多经费往返英国和国内。

聚少离多后,郑奚总是动不动就闹脾气,终于有一次郑奚提了分手以后,常逸没有像过去的无数次那样挽回,两个人就真的分手了,也许那个时候,常逸已经遇见了更加合适自己的现任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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