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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名存实亡的大楚国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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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出了许府,许锦柔和芳若来到了一个僻静之处,芳若提前雇佣了一辆马车在这里等候,两个人坐上马车,去往监国府。

许侍郎府在城北,皇宫在城南,去皇宫的时候要经过晋王府,不过如今的晋王府已经不叫晋王府了,而是叫做监国府。

监国柳人屠占了这里,晋王府成了他的私宅和办公地点。

在京都城中晋王府不是最大的也不是最气派的,柳人屠选择这里作为监国府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

快到监国府的时候听到了哭声,许锦柔掀开了车厢上的幔帘看向外面,芳若吩咐车夫放慢了马车的行进速度。

许锦柔一眼就看到了监国府正门口站着的那个男人。

男人身穿一袭白色锦衣,唇瓣含笑,五官轮廓分明,狭长的眼眸似绵绵春水,俨然一个翩翩公子。

男人身旁站着数名军卒,在他面前跪着十几个女子不停哭泣,其中一个身穿翠色衣衫的女子哭得最是大声,一边磕头一边求着这个男人放过她的家人。

这个看起来只有二十六七岁,温润如玉的公子,就是大楚国人见人怕,提之色变的西蛮国兵马大元帅,如今的大楚监国柳人屠。

那个哭声最大的女子许锦柔认识,是大楚中书令的女儿蒋韵寒,京都有名的大家闺秀,不仅容貌出众而且多才多艺,在各府的宴会之上,经常能见到她,是个出名的高傲女子。

许锦柔放下幔帘闭上双眸,轻声吩咐:“绕路去后门吧。”

看到蒋韵寒,许锦柔想到了她自己,为了赵王宋兴,她也曾这么求过柳人屠,想想当真不值得啊!

西蛮军围城的那天她被柳人屠折腾了一晚上以后,柳人屠代表西蛮国与大楚签订了互相不侵犯的合约,合约明确大楚国可以存在,不过要应允以下几条规定:

一,十年之内所有大楚国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子只要不是残疾都要迁出大楚国,听从西蛮国的调遣,分散到西蛮国各地。

二,从西蛮国调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子进入大楚国,经营掌控所有吃穿用度的生产与流通的各个环节。

三,大楚国的所有买卖交易都用银子结算,其他货币财物一律作废。

四,大楚的皇宫可以保留,除了太监之外同样要遵守第二条规定,特殊允许的除外,比如太子。

五,可以由皇族女眷当政管理大楚,但是大楚国不可以有自己的军队,所有涉及治安管理,维护稳定的事情都交由西蛮国设置的监国府来负责。

这五条答应下来大楚就名存实亡了,但是毕竟留了名号,而且也免去了灭国屠戮皇族之祸,皇后与代理执政的赵王心甘情愿的在合约上签了字。

柳人屠下令没收大楚国内所有的白银,并且亲自带兵进了京都,抢走了所有能抢的银子,只是说话算话没有进许锦柔的娘家许侍郎府中劫掠。

从此大楚百姓需要用生产出来的各种物资去换取白银,然后才能购买所需要的东西。

西蛮国用大楚国的银子控制了大楚国各行各业的命脉,这一手段不可谓不高明而毒辣。

因为柳人屠没有完全灭了大楚,西蛮国皇帝不知道是不是心生不满,免去了他的元帅之职,剥夺了他的军权,让他留在大楚担任监国一职,掌控管理大楚的一切。

同时还给了监国柳人屠一项权利,所有大楚国人不论身在何处,只要违反了西蛮国的律法都会被押送回大楚国监狱,由柳人屠发落处置,如此就可以让他对大楚生杀予夺了。

赵王宋兴被西蛮国调到泽州,封为泽州通判,受泽州最高长官泽州牧管辖领导。

几个月前,有人告发泽州通判宋兴私自结党,意图谋反,宋兴因此被贬官之后遣返回大楚关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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