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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敢对咱们起心思,哼!”
程冬至连忙拍大姐马屁:“她再怎么厉害在大姐面前也不顶事,还是大姐最厉害。”
王春枝斜了程冬至一眼,咬断手中衣服的线头,抖了抖:“来!穿试试看!”
由于王春枝很勤快,屋子里炕从来不缺柴烧,空气烘得热热的,程冬至毫无困难地脱了外面的旧夹衫,露出了里面有些破的小衣。
之前给高家送布票的时候,高家那两位姨死活要塞给王春枝一些老棉布和棉花,说是乡下亲戚送来的不值钱,王春枝想起自己妹儿的冬衣有些不耐穿了,便收下了。
棉花她给絮在了程冬至的袄子里头,老棉布则用来做了小衣,贴肉穿的,有点类似秋衣。
老棉布看起来不太好看,其实很亲肤,尤其是洗过几次后穿在身上,那布料仿佛能呼吸一样舒适。
“真舒服!刚刚好。”程冬至动了动胳膊腿儿,发觉尺寸正好合适,顿时对王春枝佩服得五体投地:“姐你怎么这么厉害,还有你不会的东西吗?”
“有,怎么没有?多着呢。还有,你又不是个小子,怎么就这么废鞋?才给你做的又开嘴儿了。”王春枝把程冬至换下来的小衣揉了揉放进筐子里,预备洗一洗后拿来纳新鞋底子。
程冬至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她这不是怕吃得太好胖了引人注意吗?所以一有空闲就漫山遍野里野,运动量大了,鞋子自然也不禁穿了。
就在姐妹俩说笑的时候,忽然门响了。
“谁啊?”王春枝警觉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