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58节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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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药。

今天的菊花宴,薛绍有伤在身不便登山,薛家两位兄长随意找了个借口,也没来。

李令月想到薛绍不在身边,面色微微一黯,有些意兴阑珊,挽着裴英娘的胳膊,两人一道走下缓坡。

刚好宦者一路找过来,笑嘻嘻道:“公主,圣人传召。”

李治不耐烦久坐,早早离开宴席,在帐中休息。

裴英娘和李令月走进围幛的时候,已经有一人坐在矮榻前铺设的簟席上。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来,深邃的五官俊朗英挺,好看是好看,但眸子黑沉,面无表情,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外。

李治招手把姐妹俩唤到跟前,一手拉一个,笑着道,“大郎即将远行,你们俩回宫以后,一人送他一幅字,当做临别赠礼。”

裴英娘点头应承。执失云渐不日就要远赴战场,为大唐守卫国土,浴血奋战。李治此举,是为了勉励拉拢他。

李令月不说话,悄悄把裴英娘拽到一边,“英娘,我好久没练字了,而且我的字写得不好,你代我写一幅吧。”

裴英娘摇摇头,笑着说:“阿姊可以改送别的给执失校尉,他不会介意的。”

老实说,执失云渐也不像一个会欣赏书法的人。

李令月松了口气,矮身挨着一只圆滚滚的坐墩坐下,琢磨该送什么礼物给执失云渐。

琢磨来琢磨去,她最后决定送执失云渐一件明光铠,“盔甲赠英雄!”

她觉得自己的主意特别好,下山的时候,问昭善:“西市可有售卖明光铠的铺子?”

昭善没来记得答话,裴英娘先出声阻止她的异想天开,“执失校尉是武将,家中肯定常备盔甲,阿姊送别的吧。”

临别赠礼只是个象征,主要是为了表示李治对执失云渐的重视,送些寻常物件就够了。煞有介事送一副明光铠的话,含义就不一样了,李令月敢送,执失云渐不一定敢收。

“盔甲也不行么?”

李令月撇撇嘴,她出手大方,送别人的东西,哪一件不是价值千金的宝贝?一套明光铠而已,她根本没当回事。反正她不会把自己写的字送出去,上学时她虽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基本的审美还是有的,她知道自己的字写得实在不好看。

裴英娘想起刚进宫那会儿,李令月三天两头往东阁送宝石、珍珠的日子,对李令月来说,价值连城的南珠,也不过是泥丸土石一般,算不得什么,让她随便挑一样赠礼,确实有点难为她,不由失笑,“盔甲不行,弓箭鞍辔,或者匕首什么的,应该能送,阿姊随意挑一样好了。”

李令月不想多费脑筋,回到寝殿,干脆让昭善从库房里寻出一把西域藩国进贡的宝剑,“听说这把宝剑削铁如泥,我没试过,料想那些胡人不敢哄骗我,宫里只有这一把,给大郎拿去防身。”

裴英娘笑而不语,宝剑虽好,但不管是战场上,还是平时比斗,已经很少有人使剑了,朝中官员们平时佩戴宝剑,只是为了风雅而已。

不过,李令月送宝剑给执失云渐倒是不错,至少不会像送明光铠那样引来太多瞩目。

昭善把宝剑收起来,预备等执失云渐出发那天送过去。

李令月自觉可以应付李治的嘱咐,开始有闲情关心裴英娘,“你的字写好了?”

裴英娘眉头轻蹙,“还没呢。”

她有些发愁,不知该写什么合适,文人们临别时喜欢吟诗诵句,她肚子里墨水有限,写不出诗赋。

最后她决定抄经书。

入秋后,东阁的花木渐渐褪去繁盛,叶子落尽了,庭院显得萧疏冷清,唯有水车仍旧兢兢业业地转动着,流水浇在太湖石上,淅淅沥沥响。

裴英娘一大早爬起床,吃过早膳,命人铺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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