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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不同专业的律师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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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以诚以前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他知道律师的工资大概就是这个数,并不是很多人想象中的那么高,律师的收入来源,主要来源诉讼的输赢获得的提成,以及其他委托等等,比较直接的来源就是咨询费,即当事人询问律师的法律意见时,律师按一定标准收的费用,通常以小时来收费,例如100到500元\/小时,当然资深的律师会更贵一些。

对于之前听二叔转述福老板说【一些明知道必输的诉讼其实应该打】,易以诚之前的经验是,一般是律师不会接这种必输的诉讼,虽然无论是否胜诉,律师都有律师费,但是一般律师会以胜诉率来标榜自己的如何了得,以求更多人来聘请自己。而一些法援(法律援助),是不收费,不过按照法律可以在法律援助的机构那里得到一些补贴,对一些新手来说,这也算是增加经验的方法,而老手很多时不接。

对于福老板说【以网文合同的事律师函的内容为例,大企业大公司真的起诉你,可以说大企业大公司一定会输掉,因为兹事甚小,事实不清,理据不足,伤害轻微,和解即可。】,易以诚自己相信这是真的,因为一来,确实很多诉讼都是庭外和解,不需要对薄公堂;二来,如果这些大企业大公司律师输掉,很有可能被这些大企业大公司解雇,因为大企业大公司要的就是胜诉;或许这可能还不算太要紧,要紧是在于,这对其名气不利,因为律师这一行圈子很小,基本上哪一位律师的诉讼率,大家都清楚,不清楚,查一查就知道了。所以如果双方和解,对律师来说,对大家都是一件好事。当然,如果一个小律师,能够在诉讼中,打赢那些大企业大公司的律师,这是名扬天下的好机会,但是这往往仅是美好的愿望而已。

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合同纠纷追诉期限,因为以前易以诚看到网络上有人说过,合同纠纷追诉期限只有三年,如果过期了,即超过三年,就无法提起诉讼,只能协商解决。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符合一定条件之下,还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或者说大企业大公司可以故意说是以前不知道、最近才知道,这符合三年之内。当然这是身为新手的易以诚的理解,所以他那时认为这种事,作者会必输,现在听到有更厉害的人如此一番说法,简直是获益良多。

易以诚根据福老板的话,他才想起来一件事,之所以大多数人会认为大企业大公司的律师会嬴,这出于一种偏见而已,因为大多数人默认了一个前提,大企业大公司一定会重金请一些经验丰富、办事能力极强的律师来帮助自己获得胜利,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般人对于律师印象极差也源于此。其实诉讼没有说谁一定会胜,谁一定会败,只是胜利的几率谁高而已。那么如果双方都聘请这样的律师会怎么样呢?答案就是福老板所说的【很多大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诉讼,开庭不久以后就会和解撤诉】。这样双方这些律师,既可以收到比较高的律师费,又不会伤到自己名声,最关键的是可以省去很多时间,因为这样的诉讼往往时间很长。

而这次好福气律师事务所招收的律师和助手的工作方向是身后事、遗嘱、遗物整理方面的,易以诚觉得这个不奇怪,因为即使是同一间律所(律师事务所),大家负责的方面都可能不一定,这是根据个人的优点而定,有人专门负责刑事的案件,也有负责民事的案件,也有兼而有之。举个民事的案件的例子,例如【离婚律师】,这个词,在行里人来说,意思通常是专门处理离婚案件的律师,但是由于有时也会产生歧异,这个词往往也给人一种误会,认为是这位律师是已经离婚的。

易以诚觉得奇怪的是,这次招收的助手的要求里竟然【术数门中人】的字样,而且还属于【优先考虑】,其实多想一步的话,这或者是合理的,因为【工作方向是身后事、遗嘱、遗物整理方面的】,而【术数门中人】会比较通晓一些殡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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