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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突将及三十名教导队士卒做了多次演练,这会已经磨光刀枪剑戟,上好了弓弦,全员披甲,临行前还各喝了一碗酒,确保突阵时勇气倍增——确保冲锋时已经上头。
“今日突阵,有死而已。”邵勋披好精甲后,转身看着众人,道:“还是老规矩,军士逃,伍长斩之;伍长逃,什长斩之;什长逃,队主斩之;队主逃,我亲斩之。我若逃,诸君立斩我首级。”
“诺!”众人压抑着嗓门,齐声道。
此处离大夏门不超过二十步,守门军士正不耐烦地催促他们赶紧入城。
邵勋残忍地看了他们一眼。
该死的感觉又来了,重剑跃跃欲试,就想痛饮鲜血。
天生的杀胚快压制不住内心的渴望了,不能在女人身上发泄,就用杀戮来缓解吧。
我就是天生的恐虐变态啊!
“突将何在?”邵勋当先而立,高举重剑,大喝道。
“突将在此!”二百余人齐齐抽出兵刃,大声应和。
这仿佛是突袭信号,陈有根带着三十人上前几步,弩矢连发。
李重亦带着四十余名弓手,分布两侧,拈弓搭箭。
猝不及防之下,还等着勒索百姓、客商的邺兵成片倒下,惨叫连连。
“杀!”二百多人汹涌而上,直冲大夏门。
陈有根带着教导队弃了弩机,手持重剑,直接杀进了城门洞内。
邵勋则带着二百突将向右直冲,来到一处长满青苔、挂满了衣服晾晒的营寨前。
营寨吊桥放着,壕门前就三五个兵士,正躲在阴凉处歇息。待看到大队甲士顺着吊桥冲入大营时,当场傻了。
没人理会他们,只要他们别主动找死。
邵勋身披金甲,一马当先,直接横身撞进了十几名正在巡逻的邺兵之中,挥舞重剑,连连劈斩。
血雨纷飞之中,手臂、头颅、大腿掉落满地。
他就如同一台人形兵器,仗着天子御赐铠甲的超卓防护,重剑大开大合,贴身靠近那些长矛手后,几无一合之敌。
突将们看得大为振奋,长枪、大斧、手戟、环首刀连下,跟在邵勋身后,将一队又一队齐整的敌兵杀散。
各个营房中陆续有人涌出,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就遭到了李重所领弓手的袭击。
箭矢破空而至,轻而易举地射入没有甲胄防护的身体,制造着一声又一声惨叫。
出身洛阳中军的李重是会打仗的,他的目光在混乱的战场上反复逡巡,看到哪处人多就往哪里射。
刚出营房?射!让你小子一时间不敢出门。
乱跑乱撞?射!把他们往另外一個方向驱赶,别几队人汇合一处,有了反抗的勇气。
有人试图击鼓聚兵?射!
有人大声招呼散卒向他靠拢?射!
这样一个头脑清醒,有战场阅读能力的部下,实在太难得了。
他真的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怎么与同袍配合。
但敌军确实多,他们只有四十余弓手,除一开始占据先机,制造了大量杀伤外,很快就被人发现。
甚至有敌军弓手还击,让己方产生了少许伤亡。
“突将何在?”邵勋挥剑斩断一名军校的头颅后,登上了一辆辎重车,大吼道。
他的金甲在阳光下十分耀眼,很容易就被人看到了。
“突将在此!”儿郎们轻易捕捉到了邵司马的身影,纷纷回应,然后向他所在方向靠近,将有些散乱的阵型重新汇聚起来。
“杀!”邵勋冲下车辆,长剑所指之处,便是攻杀的方向。
穿金甲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么骚包的装备,在战场上很容易成为箭矢磁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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