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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近臣宠臣,秦桧死了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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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名继续。

政和五年,乙未进士一甲第二名,何粟!

一个年约二十八九岁的青年出列谢恩。

林逸看向何粟,他看过宋史,历史上何粟应该是本届状元,后官至副宰相。

现在林逸来了,挤掉了他的状元,让何粟变成了榜眼。

政和五年,乙未进士一甲第三名,黄琚!

.....

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都是单独唱名,下一道圣旨,则会有人拿着号名出去东华门宣唱。

其后的二甲,则是所有人宣读完,然后一起出去唱名。

唱到第三甲的时候,林逸听到一个极其熟悉的名字,政和五年,乙未进士三甲第一二十八名,秦桧!

靠,

竟然是秦桧。

林逸转头看去。

只见队伍里的秦桧年约二十七八的样子,身材略显瘦削,颧骨有些高,眼睛有些小,却透着精光。

正在林逸打量秦桧时,秦桧的目光也正好看向他,见状元郎看向自己,秦桧赶紧露出一个笑容,拱手见礼。

林逸还了一个微笑,微微点头算是回礼。

秦桧见状元郎回礼,心中喜悦,打定主意回头鹿鸣宴的时候一定要结交结交,谁都知道状元郎未来不可限量,人家一步顶自己三步远。

秦桧却不知道。

林逸笑容的背后藏着杀意。

心里想着有机会弄死这丫的。

什么,你说他现在还没有犯错,不不不,看他不爽,就想弄死他不行吗。

二百八十六名进士宣读完毕。

又是一番谢恩。

之后则是今科进士们的高光时刻,先是骑马游街,而后晚上参加琼林宴会。

金吾卫开道,仆从手举状元灯,扛着写有状元名字的红黄色旗帜和奉牌走在前面,林逸身穿御赐的大红状元袍,头戴高帽,手执丝鞭,胸前挂大红花,骑在高头大马上。

榜眼探花骑马跟在后面,其他进士步行。

队伍从东华门出,街道两侧站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看到状元郎出来,顿时发出欢呼。

状元郎好英俊啊!

林逸林状元,估计是本朝迄今为止最帅的状元郎。

听说今科状元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绝顶,一首诗就让花魁崔念奴委身伺候。

我要嫁给状元郎!有少女喊道。

做梦去吧,我还想呢。另一个少女喊道。

林逸笑着对人群挥手,从怀里抓出铜钱撒出去,顿时无数人挣抢,这些可不是普通的钱,上面有状元郎的文气,拿回去给孩子挂在脖子上,据说可以让孩子读书更聪明。

路过一座青楼时,

楼上的姐儿们一起高喊,林状元,日后请来醉花楼做客,林状元,日后请来醉花楼做客,林状元,日后请来醉花楼做客。

一连喊了三声。

林逸心说,这老板是个营销人才,这是妥妥蹭自己流量,拿自己打广告啊。

不管如何。

总之就是非常热闹。

收获一堆大宋第一美男子、堂堂英伟状元郎的称号。

至于第二名第三名甚至其他进士,完全被比了下去,根本没什么存在感,这就是第一名和后面名次的差距。

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说起来,其他三喜普通人都可以遇到,而金榜题名却是极少有人能遇到的。

在这唯有读书高的科举时代,金榜题名

是王道,从此得天子恩禄,地位、尊严、财富、美卷佳人都会接踵而至,早上还在茅草房里埋头苦读,晚上已经是琼林宴的座上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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