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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走。”说着站起来走了。
等谢洵走了,睿王挥挥手遣退了账内服侍的军校,先把信拆了,展开里头的信纸逐字逐句的看,小丫头的信里写得都是平常小事,看了什么戏文,瞧了什么新奇的话本子,跟她八嫂讨论戏文里的才子佳人为什么都会在后花园相会,然后写了句,看了许多戏文,没发现一个跟他们一样的,由此可见那些编戏文的都是凭空捏造毫无根据。
看到此处,睿王忍不住轻笑出声,完全可以想象的出小丫头拖着腮帮子跟她八嫂抬杠的样子,不禁想起了南越的时候,本来留在番禹城只是为了稳住南疆,让夜郎不能趁机作乱,却不想竟遇上了这丫头,让他对南越多了一份挂念,等仗打完了,回去成了大礼,可以带着她故地重游,想必她会十分欢喜。
长长的一封信写得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可在睿王看来每个字都能化成那张让他朝思暮想的脸,让他百看不厌。
王顺进来添炭,日头落下去就更冷了,西北风一刮打在脸上跟刀子割肉似的,厚厚的牛皮帐子也挡不住夜里的寒气,得把炭火烧的旺旺,要不然这一宿,到明儿早上,眉毛都能冻上。
一进来,就瞧见坐在桌前看信的主子,脸上的神情温柔之极,寻不到平日半丝冷硬,尤其那目光仿佛能滴出水来,明明是冰天雪地,可他家主子眼里硬是萦起一片暖融融的□□。
王顺早已见怪不怪了,只要是王妃来信,主子便会如此,自己如今就盼着这一仗早早打完,回京之后成了大礼从此王爷王妃甜甜蜜蜜的过起小日子就齐活了。
忽见王爷撂下 书信,把身后的包袱放在桌案上打开翻找。
王顺过去:“主子找什么,奴才帮您。”话音未落就见王爷从包袱里翻出一个小包袱来,外头裹了两层包袱皮,真不知是什么东西,见王爷解开外头的包袱皮,王顺好奇的看过去,不禁道:“好丑的……”鞋没出口呢,就被主子比刀子还利的目光直接噎了回去。
王顺忙低下头去拨弄炭火,眼睛余光却仍忍不住瞧了瞧那双鞋,自己说好丑都含蓄了,实在实在太丑了,那料子自己没看错的话,可是最好的贡缎,这样的好料子做鞋面子本来就糟蹋,还做的这么丑,哎呦,谁家的拙婆娘,做出这样的鞋来真是人才啊。
不对,自己傻了啊,这包袱是九少爷提溜来的,既然王爷手上有信,必然是跟这包袱一块捎来了,如此说来,这鞋除了王妃还能是谁做的,怪不得主子刚的目光那般利呢,凭主子对王妃的稀罕劲儿,哪看得别人说王妃半个不好,自己着实不长眼眉,活该挨眼刀子。
想明白了,忙凑过去补救:“这鞋做的真好。”说着自己心里都发虚。
可王爷却点点头:“是不错。”
王顺有些扛不住:“那个,奴才去端水。”忙着出了大帐,想想王妃做的那双鞋,王顺深觉得王妃原先的样子就很好,会做鞋的女人不稀罕,可骑术高超能三箭中靶的,各国都算上也寻不出第二个来,所以王妃千万别想不开要跟人家学贤惠,贤惠跟王妃不搭。
不过,王顺很快发现自己错了,王妃好像爱上了做鞋,等大军到蒲城的时候,已经捎了第三双,做的比前两双好了一些,却仍有些丑,当然,这话王顺只敢在心里说说罢了,毕竟王爷很是喜欢,时不时就会拿出来瞧,王顺听过睹物思人,睹鞋思人的就他家主子一个。
其实,阿十也知道自己做的鞋丑,她审美又不扭曲,基本的美丑还是分的出来的,只不过自己一针一线做出来的东西,即便丑也觉得好,就像自家的孩子,哪怕生的再丑,在爹娘眼里也都是漂亮的。
而且,阿十也终于能体会阿娘做鞋的心思,把不能宣之于口的思念凝在每一针里,仿佛真舒服了许多。
阿娘说人总要有个念想,有了念想就有了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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