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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的,从来不高声说话,非常贴心懂事,曾经是男生心目中最适合做老婆的人选n0.1。
周甜对她的态度也和从前没什么两样:“谢谢。”
郑洁挽着张子轩的胳膊,状若无意地说:“晴好不是也在北京吗?她不来?”
周甜平静地说:“她和我说过,可能会晚点过来。”
“噢,但是今天应该是不上班的呀,”郑洁微微皱眉,“她的工作很忙吗?”
周甜被不少亲友伴娘围着补妆,当做没有听见,郑洁不免有些讪讪,张子轩低声道:“她不来最好,谁想见她?”
郑洁软语道:“不能这么说,她毕竟是我们的朋友,只是有点误会,说开就好了。”
周甜翻了个白眼,她本来就对这两个人没太多好感,知道他们是怎么好上的就更恶心了。
但是郑洁很会做人,哪怕那天孙晴好爆出了他们的艳照,也没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对于很多人来说,孙晴好的存在感非常淡薄,只记得她是学霸,每天泡图书馆,私人的时间都在谈恋爱,要么就是和郑洁在一起。
从前的孙晴好以为,她的大学收获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一个男朋友,一个好闺蜜,足矣。
后来才知道自己蠢透了。
俗话说得好,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几个人渣呢。
“嘿,我刚才在门口看见个美女。”一个男人凑过来和他们搭话,他是张子轩的老朋友,熟稔得很,“郑洁越来越漂亮了啊。”
郑洁打趣道:“刚刚说别人是美女,现在就夸我,那你倒是说谁漂亮?”
“这可不好说。”那人笑嘻嘻的,“那姑娘穿了身旗袍,真是漂亮,我就看了一眼。”他正说着,眼睛就直了,“哎,往这里走了,周甜,她是你朋友啊?”
周甜一时半刻没认出孙晴好来,上一回见面她就穿了件很平常的裙子,虽然漂亮,但远没有她穿旗袍来得惊艳。
连宋峥清都称赞她旗袍好看,那是真的好看,一上身就是民国美女的模样,尤其是她今天还戴了一顶带网纱的帽子,垂下来的面纱遮住了小半张面孔,只带着一串塔形的珍珠项链,气质秒杀在场所有女性。
“来晚了。”孙晴好刚才,咳,迷路了,好不容易才转到他们办喜酒的地方,直接就奔着穿婚纱的周甜去了,其他人一律没看见。
周甜惊讶极了:“晴好?”
孙晴好坐到她身边,按照惯例与新娘合照,一边说道:“住得远,所以来得晚了,我也不熟这里,差点走反了。”
周甜笑喷了:“你路痴的毛病真是一直没好呢,你在家会不会也迷路啊?”她本来是开玩笑,谁知道孙晴好可懊恼了:“走错过呀。”
她当然在秀园里迷过路了……花园曲径通幽,房间多得很,能不迷路么?
周甜仔细端详她的妆容,孙晴好今天化了淡淡的妆,腮上那一抹胭脂尤其动人,好像一直在脸红,粉光致致,实在漂亮。
她们在那里谈笑风生,郑洁走了过来,试探着喊了声:“晴好?”
“我不想和你说话。”孙晴好一个眼神都不愿意给她。
张子轩更是不想见到她,一把拉过郑洁:“和她废话什么,走走。”
可惜,安排座次的人是周甜的父母,他们就把周甜的同学安排在了一桌,所以……他们还是坐在了一桌上吃饭。
张子轩和郑洁恩恩爱爱甜甜蜜蜜,其余同学要么羡慕打趣,要么就开始问:“晴好,听说你现在傍上富二代了?”
孙晴好专心玩手机,不理他们。
“唷,发达了不认老同学了是吧?”
“我和一群傻~逼没有说话的兴趣。”她扫了她们一眼,嗤笑道,“谁做了什么事,自己心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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