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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利国利民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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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抬头。

弘治帝指了指那一箱媚书:“这该是臣子所为嘛?”

弘治帝的言外之意很明显:老万,你不配当臣子。主动认罪吧!自请革去官职。老老实实滚出京城。

万安不为所动,依旧只是磕头:“臣有罪,臣有罪。皇上万岁!”

就是不说自请革职。

弘治帝吩咐常风:“常风,将这些媚书给众卿传阅!”

常风将媚书分发给一众文臣武将。

文臣武将们爆发出一声声惊呼:“啊呀!真脏了我的眼睛!”

“非礼勿视啊!果如常千户所言,这些书至淫至邪!”

不管这些官员们是不是一肚子男盗女娼。至少他们嘴上得挂着礼义廉耻。

他们纷纷开始当面参劾万安。

“万安给先皇进献媚书。他才是真正的祸乱宫廷!该将他革职,交由三法司会审议罪!”

“首辅之职,万安不配!请皇上治罪于他!”

“呜呼!万安简直就是满朝两榜出身的读书人中的奇耻大辱!臣不屑与之为伍!”

早朝舆论已经形成了一边倒。

弘治帝认为,如果万安稍微要点脸,就会自请革职。

然而,弘治帝远远低估了万安的无耻!

都到了这个份儿上,万安还幻想着能够保住首辅之位呢!

万安高喊一声:“臣有罪!臣自请罚俸一年,哦不,三年!以赎罪孽!”

万安此言一出。弘治帝傻眼了,怀恩傻眼了,常风傻眼了,满朝文武都傻眼了!

给先皇献媚书,间接害死先皇。这么大的罪,他竟然想罚点俸禄了事?

这是万安混迹朝堂的又一项诀窍:小杖受,大杖走。

这人特娘的......

怀恩终于无法忍受万安的无耻!

历史名场面上演了!

怀恩不顾早朝礼法,从弘治帝身边径直走到了万安面前。

他直接扯掉了万安的笏板,大吼一声:“万安,你还不滚?”

笏板是大明官员参加御门早朝时面见君主的工具。

它有三个作用。第一个作用:记录皇帝所说之事。

第二个作用:礼仪。

第三个作用,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它代表着官员的身份。

怀恩扯掉万安的笏板,等于越俎代庖,替弘治帝革去了万安的首辅之职。

怀恩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话:“要官还是要命。万安,伱自己选。”看书溂

万安听到这句话,目瞪口呆。他终于意识到,这次恐怕是搪塞不过去了。

在一瞬间,他下定了决心:跟命相比,权也不是多重要。何况今日形势,想保住权力已无可能?

想到此,万安又磕了个头:“臣自请革去一切官职。”

弘治帝迫不及待想要结束今早的这场闹剧:“万安献媚书有罪。但念其担任内阁首揆十多年,略有苦劳。朕赐其致仕回乡。散朝!”

弘治帝只罢了万安的官。这跟他宽恕万家三兄弟的原因相同。

万安门下的官员太多了。有庸官,也有贤官。

真要是把万安交由三法司治罪。难免拔出萝卜带出泥。导致弘治帝不能再用那些贤官。

再说,万安除了尸位素餐、逢君之恶。也没什么不赦的大罪。

如果躺平摸鱼也要杀头。恐怕大明八成的官员都要掉脑袋。

史书载“成化二十三年,阁揆万安因献房中术,被迫致仕。”

早朝结束了。朝阳的阳光照耀在紫禁城的红墙黄瓦上。

常风看着万安被两名大汉将军搀扶着,走向宫外。

朝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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