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00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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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妄跟这个逼仄的宾馆,跟这个荒芜的小镇也已经显得格格不入。

祈妄穿着拉夫劳伦的毛衣,修剪得完美的发型,手指修长漂亮,就算只是煮茶,都显得淡然风雅。

可是这样如玉般美好的祈妄,居然是在这样贫瘠的土地上生长出来的。

他得赖于父母和哥姐的庇佑,才一路顺风顺水地长大。

可是祈妄一无所有。

当他们相遇在那间朝十的时候,祈妄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卒,没有遇见曾南岳,也没有后来的培养。

可在独自长大的那些年里,祈妄从来没有成为一个坏人,他还是善良,骨子里流淌着不易察觉的温柔,不仅没有堕落下去,还像一棵扎根在山崖上的树木,成长得茁壮强劲。

烧好水,给喻年泡了一杯茶,又把房间里里外外查看了一遍,祈妄才带喻年去吃饭。

“西面有家面馆味道不错,”祈妄说,“我小时候在那里吃过几次,老板以前对我有些印象,不过现在换了儿子接手,应该不记得我了。”

喻年裹紧了羽绒服,亦步亦趋地跟在祈妄后面。

他们到了那家面馆,店主果然是个刚刚三十来岁的男人,小女儿在他脚边打转,被推了两把才不捣乱,进了屋子里写作业。

祈妄点了两份面,带着喻年去了靠里的一张桌子。

喻年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又看着对面的祈妄。

刚刚点单的时候,他听见祈妄讲的是方言,他都吓了一跳。

倒不是说方言不好听,只是他认识祈妄以来, 幸运

时隔多年,祈妄再去回忆从前,许多细节都已经变得模糊,像隔着一层雾,看不真切。

他被李伟成买下的时候实在太小了,即使一开始哭闹不止,也慢慢忘记了自己并不是叫李许阳。

但也许他残存的记忆始终提醒着他面前的两个人并不是自己的生身父母,他稍微长大一点,跟李伟成和罗颖佳就不亲近,不爱说话,也不喜欢跟在这两人身边。

久而久之,李伟成和罗颖佳也渐渐没了耐心,认为他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本来日子这样得过且过,也能将就,李伟成和罗颖佳对他很不上心,大冬天也让他穿着单衣,可毕竟还能给他一个屋檐,三餐饱饭,没有使他流落街头。

可是在他七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在五达山镇议论了许久的八卦,直接改变了他后来的生活。

“我七岁的时候,罗颖佳跟人私奔了,”祈妄平静地说道,“这在当时是个大事,街头巷尾都在说。李伟成本来就是个没有工作的混混,除了他的父母留下的房子和地,没有别的进项,平常不是酗酒就是游手好闲,都是靠罗颖佳开的小理发店生活。但是她一私奔,既让李伟成面子上难堪,也让那个家里一下子少了最大的经济来源。”

也就是从那天起,他的生活急转直下。

罗颖佳也不喜欢他,会在他高烧的时候把他锁在屋子里,也因为怀疑他偷拿了家里的东西把他的手都捆起来扔进院子里,但是比起后来的李伟成,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没有了罗颖佳,家里一下子变得困难了,但是靠着一点以前的存款和把田地租给别人,也能勉强度日。

但是李伟成脾气却越来越差,最后都施展在了祈妄身上。

祈妄都数不清自己挨了多少顿打。

他那时候太小了,不论他未来会变成怎样的人,但是在当初他作为一个孩子面对一个成年人,李伟成想弄死他就像弄死一只鸟雀。

他印象最深的,好像就是一个雪天,李伟成让他跪在啤酒瓶的碎片上,碎片把他的膝盖割得血肉模糊,但是又在冰天雪地里凝成血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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