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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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裡除了漢子小哥兒,也有嬸子大娘,連他們都開始起鬨,「春哥兒你可抓緊時間,俺們都還等著吃酒席呢。」

「就是,俺的肚子都咕咕叫了,為了留著肚子吃喜酒,早上特意沒吃飯。」

春哥兒沒辦法,只好張嘴叼住了另一頭,兩人一個叼著黃瓜,一個吃,在眾人的打趣下,最後終於將黃瓜吃完了。

天氣熱的厲害,大家都出了一身的汗,儘管如此,一個個臉上都是笑意。

辰哥兒之前只參加過舅舅的婚禮,大家對雲烈自始至終都有一種畏懼感,自然不敢鬧他的洞房,辰哥兒是第一次見證村裡的人鬧洞房的熱騰勁兒。

偏偏小狐狸還不好好站著,整個人都趴在他身上,後背緊貼著他,辰哥兒不自在極了,推了他兩下,小狐狸卻抓住他的手放到唇邊咬了一下。

他一身紅衣,五官張揚俊美,沉著眼睛看人時,莫名有種蠱惑人心的力量,辰哥兒的心臟不受控制地收縮了一下,伸手又推了他一下。

小狐狸有些不明所以,漆黑的眼眸裡帶著淡淡的疑惑。

他不過變成人形兩年,儘管身體已經長大,很多習慣卻仍舊停留在小狐狸的階段,根本不清楚身為兩個成年人,一個小漢子需要跟小哥兒保持距離。

辰哥兒抿了下唇,終究沒有說什麼。

鬧完洞房,眾人就入了席,辰哥兒跟晟晟他們恰好坐一桌,到吃飯的點了,小狐狸才又變成原形,跳到了辰哥兒懷裡。

見它找了過來,晟晟拿葡萄砸了它一下,「跑哪兒去了?一上午沒見到你,到飯點卻出現了,你倒是挺準時,是不是聞到了飯香味?」

小狐狸懶洋洋的,瞥他一眼,整個人靠在辰哥兒懷裡,乖巧的像只小貓咪。

酒席十分豐盛,四大碗八大盤,雞魚肘子,樣樣齊全,小狐狸喜歡吃肉,辰哥兒拿筷子給他夾了塊雞肉,一點點餵他,比照顧孩子都用心。

他習慣了沒覺得什麼,周圍的孩子卻時不時地偷瞄他跟小狐狸一眼,小狐狸被看的不耐煩了,眼睛一沉,嚇的孩子們連忙縮回了腦袋。

吃完飯,辰哥兒留下幫著收拾板凳,酒席用的桌子板凳都是問別家借的,用完還得一一還回去,見辰哥兒幫著搬,竹根他娘連忙將他手裡的板凳搶走了,「辰哥兒不用忙活了,你快回家看書去吧,咋地也不能耽誤了你的時間。」

「大娘別說客氣話,什麼耽誤不耽誤的?沒誰會一天到晚拿著書不離手,我平日裡在家也一樣該幹什麼幹什麼。」

李琬正在幫著刷盤子,聞言笑道:「就是,大娘快別勸了,別的年輕人能幫忙,辰哥兒一樣可以。」

竹根娘又惶恐又感動,哪個秀才爺不是高高在上的?也就辰哥兒,雖說長的跟個神仙似的漂亮的讓人移不開眼,卻最是溫和有禮,哪家若是能有他當女婿,那可真是祖墳上冒青煙了。

見辰哥兒也來幫忙,不少漢子變得更加勤快了,膽子大的還出言取笑辰哥兒,「辰哥兒看著文文弱弱的,搬得動嗎?」

辰哥兒抿唇笑了笑,「你們搬得動,我自然也搬得動。」

他長得好看,笑起來眼底像含了璀璨的星光,格外吸引人,不少漢子都悄悄紅了臉。

小狐狸在一旁沉眼看著,很不喜歡旁人看著辰哥兒的目光。

忙完,辰哥兒便帶著小狐狸回了家,昨天去了宿源鎮,沒看多少書,今天又只有早上看了看,一回家辰哥兒便將書拿了出來,他先溫習了一下之前學的,又作了篇文章,寫完才想起給小狐狸起名字的事。

怕說話被雲烈聽到,他在毛邊紙上寫了幾個大字,給小狐狸看,「你有喜歡的字嗎?」

小狐狸搖頭,也拿起毛筆在紙上寫,「你起。」

兩個字歪歪扭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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