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64节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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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峥清自有应对的法子,笑着回应:“我女朋友亲手喂的,当然好吃。”

孙晴好面对着这琳琅满目的一桌菜,其中就只有蛋是她负责敲碎的(对,还不是她打匀的),菜是她洗的,其余是一样都没有沾手:“我是不是应该开始学做菜了?”

“为什么?”宋峥清其实也不是喜欢下厨的人,对他来说,偶尔烹一道鱼羹,那是情趣,是雅事乐事,但是真正要负责做完一桌菜,那却是没有必要的,反正家里养了厨师,不用干什么?

孙晴好道:“你们这里没有这样的规矩吗?我记得我小时候去乡下走亲戚是有的,新进门的媳妇儿要负责做早饭,这是婆婆对新儿媳的考验。”

宋峥清诧异道:“这好没道理,新婚头一天,新娘子怎么有力气做饭?”他说完就反应过来了,笑意全堆在眼角,“我不舍得的,我们如果结婚,”他想一想如果他们可以结婚该是什么样子,“你只要待在我身边,和我说话,那就足够了。”

娶妻娶妻,并非是娶个保姆回来,普通人家里主妇要负责做饭洗衣,他却是不舍得的,也并不是要吃上她做的一顿饭才觉得幸福。

只要她愿意陪他吃每一顿饭,那也就足够了。

然而,这个愿望听起来容易,实际上却比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要难得多。

作者有话要说:前男友和前闺蜜到此结束戏份,有个结局做交代吧,其实宋先生还是很介意他们对晴好做的事情的= =但是他比较能克制吧

从这章开始恢复腻歪,唉,又要撒糖了

☆、第77章 冬天

天气以可感觉的速度冷了起来,树叶变黄,枫叶变红,秀园里有一小片枫林,红叶如血,从楼上眺望,凄美异常。

在这样天气已经很冷但是还没供暖的季节里,男人真的是一件很好用的取暖产品。

这是孙晴好的试用体验,至少现在每天早晨她都不怎么乐意放他起床,被他抱着,被窝裹着,那多暖和啊。

“不要,好冷的。”她睡眼惺忪地往他怀里挤了挤,坚决不想他掀开被子,就算动作再快,也是会有冷风钻进来的。

宋峥清被她那么一抱一蹭,哪里还有抵抗能力,只能苦笑一声,陪她继续沉迷温柔乡里,只是他睡意已消,所以就抱着她做点别的什么事情,呃,比如说,思考一下人生。

他想,晴好的皮肤真的是越养越好了,这么从背上摸下去,滑不留手的,比摸那最上等的丝绸手感还要好。

再来一遍。

如果这世界上有几件赏心悦目的事儿,赏花算一件,赏月也算一件,赏花赏月再来壶酒就更是一件 ,然而……唉,有什么滋味比得过在温柔乡里抚摸美人背呢。

那种感觉,不是他泼墨挥毫,不是他画笔丹青可以比拟的,简直令人沉醉,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还有腰,真是的,美人杀人谁用刀?斩将追魂全在腰。宋峥清有时也想,晴好毕竟是个保守的女孩子,况且女孩子也不像男人那样容易想入非非、无师自通,她原本在这一方面是很空白的,据说她曾做过最暧昧的一个梦,不过是在路上有人突然拉住她,在她唇上轻轻一吻。

唉,这腰摸起来的手感正正好,腰线的那一处弧度格外令人流连,简直目眩神迷,如果她再稍微会点技巧手段,他恐怕是真的一点理智都存不了了,宋峥清那么想着,竟然有那么几分可惜。

他伸手抚了抚她的眉毛,孙晴好的眉毛生得最好看,天然比修过的还漂亮,他以指为笔画过她的眉毛,然后指尖往下落,落在她细腻粉嫩的香腮上,紧接着是微微张着的红唇,柔软馥郁,他着了魔似的往上一吻。

和从前的每一次一样,他无法离开。

孙晴好是在朦朦胧胧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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