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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大笑起來:「我說是什麼呢,原來是個追著來的傻姑娘,我可以告訴你,不要你的錢,反正這也不是什麼秘密——林致遠現在是拂衣居的殺手呢。」
我一愣。
林碧山莊山好水好,在江湖上名聲也勝,林致遠是林莊主的獨子,萬千寵愛在一身,他居然毫無猶豫,拋棄這一切,包括於飛燕,就為了當個刀口舔血的殺手?
「怎麼啦?覺得心上人的形象毀了?」那人笑嘻嘻的,仿佛在嘲笑我的猶豫,他掠過我身邊,我看見他的衣角是黃色的。
我深吸一口氣,道:「我決定了,我要殺一個人,價格你隨意開,但我有要求,要讓林致遠親自動手。」
「嗯?」那黃衣人饒有興致道,「什麼人?」
「顏春。」我一邊說一邊解釋,「顏色的顏,春水的春。」
「顏春?」那黃衣人聲音裡帶了一絲疑惑,「連我也沒聽說過這人……小姑娘,你該不會是隨便編了個人來誆我吧?」
「當然不會,顏春是個姑娘,武功一般,就在百花樓旁的百花居里,天字房第三間,最好今晚就動手。」
「哦?」那人大抵是用筆記錄下來,然後道,「那小姑娘你叫什麼名字?」
「顏春。顏色的顏,春水的春。」
作者有話要說:
☆、遇賊
當夜,我和小香躲在客棧房間床底,十分緊張地等著林致遠的到來。
那黃衣人聽說了我的要求之後十分驚訝,但卻是笑著答應了,又說鑑於我一片真心實在可貴,這筆生意他便不收錢,今晚我被林致遠所殺,他還會來替我收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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