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三章 脱轨 (第3/6页)

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会不会是白鹿洞所派来的奸细?毕竟世上有所谓的苦肉计,陆游的亲传弟子,没理由会突然与师门唱反调,搞起叛逆行动。

全场的声音安静下来,气氛异常诡异,显然都不晓得应该要怎么处理这件事。对于这样的诡异气氛,胭凝浑不在意,改换上一身男装打扮的她,只是抬起头,问说是不是有规定不许人类参加选拔?

……当然不是。

鬼夷人与兽人的数目虽然不少,却不是这次大会的主角,人类始终占了多数,之所以让人难以回答的理由,是陶潜的身分,不是种族。然而,主持人无法否认,只好含糊回答,说选拔的过程已经结束,陶潜来得太晚,不能参加了。

“呵,我却说是来得正好,恰好赶上最菁华的部分。”

胭凝仰首一笑,疏狂姿态中更有着洒脱,翩翩神采,飞扬得像是破空而去的九天神龙,所以当她身影突然一花,整个人瞬间消失时,全场一片愕然。

白驹过隙,白鹿洞三十六绝技当中的绝顶身法,胭凝瞬间就上了擂台,在那名象族兽人反应过来之前,一掌拍上他的脑门。

三十六绝技之一,五岳神雷。

刚猛无匹的掌心雷,犹如五座大山合而为一,瞬间压顶,那名皮粗肉厚的象人鼻喷鲜血,整个健壮身躯顷刻间像是烂泥般倒了下去,浑身仿佛再也没有半根完整骨头。

两族兽人之间的情感似乎不错,见到友人倒下,隔壁台上的豹族兽人惊怒交集,就要以其最得意的高速抢过去复仇,却被胭凝先发制人,扬手便是一记劈空掌“四大不空”,将那名急速飞掠过来的豹人,以更快更急的速度击飞出去,死活姑且不论,却肯定是不能作战了。

“听说武炼的规矩,强者为尊,我以一敌二,轻松获胜,现在就由我递补这两名选手的位置,大家应该没异议吧?”

如果有异议,就必须上台与这号辣手人物比过,但那两名兽人的武功,其实已是众人当中的佼佼者,看到他们瞬间惨败的样子,大概不会有人有这胆量了。

问题是,四名选手少了一人,这比赛怎么比下去?

“非常容易,我们是要干拿命去搏的造反大事,实力不足怎么成?我现在分别与这两名选手比试,看看谁是最后赢家,好了,你们一男一女,谁先上阵?”

胭凝站在擂台上,白袍飘扬,谈笑指点对手的昂扬姿态,让全场豪杰心中称赞,连带对她刚才的两下辣手都不计较。武炼本来就是强者为尊的世界,强者为了立威,一现身就下重手杀戮,这是常有的事,那两名兽人只伤不死,这已经算是很手下留情了。

但看到胭凝神态自若的表情,隔壁擂台的公瑾却觉得很安心,从很久以前开始,自己与这个女人就是最合拍的搭档,两人联手进行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

这次的联盟大会,发展到这里已经有点失控,所以让胭凝以陶潜的形象现身,夺取盟主之位,这样会比较好办事。虽然说也可以由自己来夺取盟主位,但考虑到自己比较擅长暗中活动的优点,还是由胭凝站在台面上比较好。

对于个性孤僻的公瑾而言,胭凝几乎是唯一与他有着友谊关系的搭档,而回忆起两人的因缘结识,则要把时间回溯到四百年前。

那时候,胭凝刚刚进入白鹿洞,出身于市井阶层,没有任何背景的她,入学时除了身上一件肮脏不堪的白袍外,什么多余的财产也没有。

在整个修业过程中,她表现得从不出色,礼、乐、书、术、诗、文,都没有特殊的表现,考较武技时也只是中上的成绩,除了在她所喜好的山水画、诗上面,偶有令人惊艳的作品,因此在一众同窗中小有名气外,在她进入白鹿洞的最初十年里,她就只是一个有些特异独行的平凡书生。

但是一把锐利的剑,不可能永远被收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万古独尊 悟性满级后,我被禁足葬剑冢 我有一个拼夕夕系统 洪荒:一个小修罗的成长史 交错的关系 漫威:我真不是龙族炼金师啊! 超神智脑会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