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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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能不記得。」他慢條斯理地笑,「我們第一次見面的那一年,你就是站在這棵枇杷樹下,偷吃了一顆。」

「誰說的,我可沒偷吃。」她覷了他一眼。

他無奈賠笑:「對對對,你是沒偷吃,只是偷摘了一顆。不過還沒來得及拆吃入腹,就被我這個突如其來的路人給嚇得扔掉了。」

「原來你當時全看見了啊」她低垂著眉眼,臉頰帶著些羞赧的紅暈,「這樣聽你說起來,我們的第一次見面,似乎很不盡如人意。」

她眼中掠過一絲促狹的笑意:「要不我們再重新認識一遍?」

她也不等他回應,便挺起了腰板,盈盈朝他伸出了手。有著近六個月身孕的小腹,在她硬挺的脊背下,愈發明顯,像是接近足月了。

「我叫白梓岑,你呢?」

他淡笑著,從容不迫:「梁延川。」

聽他如此鄭重地吐出自己的姓名,白梓岑忽而忍俊不禁:「得了,都快當了兩次爸媽的人,還在說第一次見面的事情,倒真是有些好笑了。」

「你喜歡,我陪著你也無妨。」

她輕輕推搡了他一把:「別鬧了,陶陶還在家等我們吃晚飯呢。」

落日前的沿海公路,光影交疊著從枇杷樹的罅隙中打下,層層疊疊地落在他們相擁的背影上,溫暖了一整個世界的餘光。

過去,早已過去。

未來,等待到來。

那些分崩離析的曾經,也早已經被遺忘在了時光的餘暉里。

四個月後,白梓岑順利生下了一個六斤八兩的男孩,取名景初。

她感激,曾在漫天荒蕪的景色中,遇見了他。

又在半生荒唐中,重遇了他。

最值得慶幸的是,往後,風景如初。

第49章 番外:他不信命(1)

曾兆這一生,成就過一個女人,也毀過一個女人。

前者有個好聽的名字,叫作白梓岑,平仄音調,流暢整齊。

後者的名字,叫作朱小紫。朱紅色的朱,大小的紫色的紫,她的名字就像她的結局一樣敷衍。那時山里人取名,最流行將「小」擬成春曉的「曉」。然而,她目不識丁的父母,卻連這個字都懶得認真,敷衍了事。只因為,山里人重男輕女,而她是個女娃。

曾兆出生在隱蔽的大山里,一睜眼就是高聳入雲的山,一閉眼,則是自家破舊的水泥屋頂。山里孩子,幾乎都有同一個夢想,拼命走出大山。相比於那些疲於奔命的山裡孩子,曾兆顯得高人一等,因為父親是村長,大山里最顯赫的那個人,所以他有更多的機會去外面看,見識大山外的人。而後,回到大山里,他還能向自己的小夥伴誇誇其談關於大山外的世界。

他的小夥伴起初還對山外的世界感到好奇,甚至對曾兆還有些崇拜的意思。但久而久之,他們知道自己走不出去,便也就不願再聽曾兆講述外面的世界了。

只是,這些半途而廢的聆聽者中,除了一個人朱小紫。

她似乎一直很善於聆聽曾兆的每一句話,甚至聽到末尾,還會專心致志地提出幾個問題讓他回答,令曾兆有些莫名感動。時間長了,願意聽曾兆說外面世界的山裡小夥伴越來越少,最終只剩下了朱小紫一個人。

也是因為這樣,曾兆和朱小紫成了全村最好的朋友。

有一年,曾兆陪著他的村長父親去城裡辦事。那時,城裡面很流行在米粒上刻字,再鑲在水滴形的玻璃裡面,做成吊墜送人。米粒上渺小的字體,有時是祝福成語,但更多的卻是人名。

米粒代表著五穀豐登,有人說在米粒上刻上相應的人名,就能保證那人一生衣食無憂,幸福安康。

看到米粒吊墜的時候,曾兆第一時間用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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