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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的约翰·哈夫利切克正在家乡慢跑。
哈夫利切克和韦夏一样遭受重大挫折。
由于可笑的因素被奥运会选拔队涮掉的他,每天跑步,为的是将头脑里的杂念排除。
从1960年的夏天开始,哈夫利切克有了不打球就外出做各种活动挥霍精力的习惯。
60-70年代的球员,一般休赛期胡吃海喝,或者不约束自己吃喝嫖赌毒,搞到新赛季开始的时候身材走样,运动能力流失。
哈夫利切克同样会在休赛期瘦身,但他之所以瘦身,和吃喝嫖赌毒无关。
他只是做了大量的运动,又没有专业的知识作为后盾来弥补消耗后的能量。
因此,许多球员新赛季要减去休赛期积累的油脂,哈夫利切克反而需要通过增加体重来补回休赛期甩掉的腱子肉。
韦夏没想到他的生活旧时光里的哈夫利切克产生了共鸣。
哈夫利切克因落选国家队而失落,而他则因为脚伤无缘疯狂三月而失落。
相比之下,韦夏认为他更倒霉一些。
哈夫利切克面对的竞争者很强,选拔队将他排除在外的原因也属于不可抗力,而他呢?如果他比赛的时候更小心一些,伤病是可以避免的。
可是...他没有忘记他的伤是怎么来的。
是那个飞身救球。
他的飞身救球给球队带来了关键的球权,他也凭借着自己救回来的球,投进了杀死比赛的三分。
那个救球是取胜的关键。
就好像迈克尔·乔丹1998年第六场完成世纪投篮前进行的飞身上篮,和十几秒后冒险放掉霍纳塞克,溜底线掏马龙的裆,没有这些,就没有世纪投篮。
想到这,韦夏郁闷地承认,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依然会那么做。
他不可能错过那次救球的机会。
他之前不知道救球能帮助球队取胜都会不顾一切,如果他知道他救了球他们就会赢呢?他不可能放弃的。
这时候,韦夏感觉到口渴,他想买点喝的。
正好,他发现附近有一家来自英国的超市——泰斯科。
他顺势进入其中,随便拿了一瓶饮料,正要交钱,只见超市的门口迎面走进一个美丽得让人怀疑是国家电视台的新闻女主播——对,就是那种气质,不带有攻击性的性感,而是那种可以作为国家的脸面挂在电视台面向世界的那种大气之美。
韦夏的心,或者说哈夫利切克的心,在那个瞬间剧烈地跳动了起来。
上吧,去要她的联系方式!
这算是我跟她搭讪还是哈夫利切克跟她搭讪?
不,为她加快心脏跳动的人是哈夫利切克不是我!
可我现在就是约翰·哈夫利切克啊!
该死,为什么要碰上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