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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犯罪的投入与获益而言,绑架季暖暖绝不是个好主意。她虽然是个女生, 但比很多异性都难制服。和时维在一起后,拜某人不知不觉间传授的种种“小技巧”, 求生能力更上一个台阶。
而绑架时维的……要么艺高,要么胆大。
秦子枫两者皆占。
正是因为曾经做过多年“兄dei”,排除对方影帝的部分,很多习惯和细节是演不了的。
因此他知道,如果见不到自己, 想要从对方那里找到季暖暖的下落,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
“阿维,药效都过了, 你还要装睡啊?”
一个以大多数人的标准来说,大概软了点儿的男声,在距离时维很近的地方响起。某人在睁眼的瞬间后撤,结果差点因为软绵绵的胳膊磕在地上。
“噗。”对方笑了,“怕我干什么?吃了你?”
说到那个“吃”字的时候,他的尾音微妙的一拐。
时维的脸上毫无波动。
他正躺在一张长沙发上,两步外蹲着个熟悉的男人。他的身量中等,皮肤比时维还白,白里透着粉。这种自然无P的肤色放在任何一个妹子身上,或者娱乐圈比较有个人风格的汉子身上,都足以让人艳羡。
用一句文绉绉的话形容,大概叫粉面桃腮。
对,作为一个同样二十多岁的年轻男性,秦子枫的长相相当……精致。
或者说,长的有点儿娘。
所谓相由心生,他没到那种走路翘兰花指、说话嗲声嗲气、扭腰提胯涂指甲油的地步,但精致到几近洁癖。从衣食住行到为人处世,时维经常吐槽说,你怕不是有严重的选择困难症。
“真有本事,下次买东西别找我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