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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洞走廊的那裡,擺放著一圈的網兜,裡面裝著的是大大小小的鳥兒。為了食物和保暖的絨毛,石洞人每天晚上都要去遠近的灌木叢里張網捕鳥。因為食物現在比較豐富,這些鳥兒倒也不會全部被吃掉,而是放進了網兜,想吃的時候就從裡面捉來兩隻。
雖然石洞人按照羅琦的意思沒有吃掉它們,但是也不理解羅琦為什麼還要餵養它們。
這裡面,林雀的為什麼是最多的:「為什麼不吃掉小羊啊?」大的母羊能夠提供奶水,林雀能夠理解,但是他不明白為什麼連小羊都留著,它可不能餵養嬰兒。
羅琦拍了拍他的小腦袋,經過一段時間的清潔和打理,林雀的亂糟糟的頭髮已經被割去,現在的髮型類似另一個時空的板寸,雖然不怎麼整齊,但是瞧上去已經很是清爽,髒兮兮的小臉也已經洗乾淨,加上最近石洞食物豐富營養充足,瘦小的臉蛋也變得紅潤有肉,瞧上去終於像是一個人類的孩子,而不是一隻沒毛的猴子了。
「你喜歡吃羊肉嗎?」羅琦笑著問他。
「喜歡。」林雀蹲在地上,回答的毫不猶豫。
「那如果河邊有兩頭羊,一頭大羊,一頭小羊,你想要捉哪頭羊回來?」羅琦循循善誘。
林雀想了一會兒,才猶猶豫豫的說:「……小羊。」
「為什麼?」羅琦被這個不按套路的小子驚著了。
「大羊跑的太快,小羊跑得慢,我能捉住它。」林雀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立刻又加上一句:「等我長大了,我就能長得和虎牙一樣……不!比他還高,那時候我就能把大羊打回來了。」
「……那如果虎牙打回來一頭羊,你希望這是大羊呢還是小羊?」羅琦換了一種說法。
「大羊。」林雀回答的毫不猶豫。雖然小羊的肉更加細緻,但是對石洞人來說,能夠提供更多肉的大羊才更加珍貴。
「你想啊,現在把羊吃掉,那麼你吃掉的小羊沒多少肉,可是等一段時間,小羊長大了,這時候再吃,就是大羊了,那能多吃不少肉呢。」羅琦給他灌輸養殖觀念。
「而且啊,小羊很好照顧的,只要你將它帶到草地上,它就會自己找草吃,等它長大了,就可以有羊奶喝,有羊肉吃,羊皮也能做成衣服。」羅琦繼續安利自己的養羊大業。
如果能夠將羊真的馴化,那麼不管是圈養還是放養,只需要很少的人手就能夠看守照顧住不少的羊。在另一個時空的故事裡,不是經常有牧羊女牧羊童嗎,只需要一個年輕的少女或者男孩,就能夠將羊群每天的帶出去吃草,天晚的時候再帶回羊圈。
就算不能放養,學習魯濱遜,用灌木編織成羊圈,一個人就能養活二三十頭羊,每天都能喝上新鮮的羊奶,放開肚皮的吃羊肉。如果這裡能夠找到綿羊,那麼羊毛還能夠紡織成羊毛線,然後做成保暖的衣服呢。
「可是兔子養不大了呀。」林雀對不能吃外面的那幾隻兔子耿耿於懷。
不但不能吃,火石生下兒女後,為了這兩個孩子忙得不停,實在沒工夫再照顧兔子,於是這個任務就落到了林雀的頭上。他每天對著那幾隻被餵養的肥肥壯壯的兔子流口水,卻還要給這些兔子找草,幫它們清理竹筐裡面的垃圾,說實話,早就受夠了。
「兔子是用來做實驗的,你看給兔子的身上塗抹上草,只要兔子的傷口好得快,那麼就知道這草能夠治療傷口。下次再有人被咬傷,那麼我們就可以用這種藥草讓他好得快一些。」羅琦這樣給孩子解釋。
她倒並不是沒有動心過飼養兔子。兔子的好處也有很多,兔毛能夠製作衣服,兔肉能吃,關鍵是這貨的繁殖速度快的驚人,羅琦記得在另一個時空里,兔子在澳大利亞因為沒有天敵一路繁衍,結果生生逼得政府又是鑄鐵絲牆又是撒農藥,耗費了幾千萬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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