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分卷(10)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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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吃多少才可以不上学去医院。

难得看他露出无语的表情,文颂晃着勺子语气愉快,很意外吗?我小时候也是奇奇怪怪的。

不过长大之后就知道惜命了,变成了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秦覃没有接话,不知想到什么,沉默了好一会儿。直到赤豆小元宵端上了桌,才低声道,普通也很好。

文颂叹气。

只有帅哥才会这么说吧。

他的注意力落在秦覃握着勺子的姿势,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酸溜溜道,连手指都很好看呢。

秦覃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视线,眼睛里就写着你好帅我好羡慕,明晃晃的一点不遮掩。

于是垂眼看了看自己被拉去拍广告的手指,又自然地看了看对面的作比较。

他好像更喜欢文颂的手。细白莹润,没有明显的骨节感,也没有突起的筋络,带着点肉轮廓更柔和。

秦覃真心地夸赞,小肉手也很好看。

谁小肉手啊。

文颂只接收到嘲讽。

他坚信自己只是因为骨架小才显得有肉,但当下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一句话破坏了食欲,放下勺子哼了一声,不吃了。

秦覃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伸手把碗拉到自己跟前,那别浪费。

文颂:

一口气刚堵在嗓子眼里,他又被别的地方转移了注意。

秦覃左手的尾指上有一条环形的小尾巴,像戒指一样绕在指根上。之前瞥到过一次,以为就是戴了尾戒,今天靠近看才发觉其实是纹身。

文颂小心地摸了一下,黑色的纹路嵌合在皮肤里,平滑无异,是猫的尾巴吗?

嗯。

为什么纹这个图案?

被摸得有点痒,秦覃也瞥了一眼,我以前养过一只猫。

哇!

后来死了。

今日鬼故事成就也达成了。

文颂遗憾又了然,所以纹在身上当做纪念啊。

纪念?

他搅和碗里的元宵,忽然也没了继续吃的兴致,语气意味不明,只是中二期的遗留物。

你们怎么都这样蓝岚青春期叛逆的时候也吵着要去纹一个。

文颂幸灾乐祸道,怕被家里打还串通了一圈朋友要帮着瞒住。后来图都选好了,听说纹身很疼就又怂了,最后不了了之。

不怎么疼。秦覃说,但后悔的几率很大,没有去纹也不可惜。

到底是师兄,阅历丰富多了。他收回手,文颂视线忍不住追随,再多看两眼,你记得学校里的流浪猫吗?就是去看城市之眼的那个晚上,我们在宿舍楼背面遇到的那只。跟它的尾巴花纹也有点像。

背上有白色圆圈的那只吗?

那明明是个爱心!就是因为背上有圈爱心形状的白毛它才会那么得宠啊。

甚至有人从别的学校过来投喂,都快成网红猫了。

看不出来。只是基因控制的显性特征吧,人总是会在莫名其妙的东西上给予情感寄托。

文颂托腮看着他,深沉地惋惜。

帅哥的脑回路怎能这样,毫无浪漫可言。

它也不是流浪猫。秦覃说,有家的,晚上会回南门保安室睡觉。

只是自己偶尔跑出来时会被很多人围着观赏,才看起来像是没有地方可回。

你连这个都知道?

大一有一天忽然犯好奇,就翘课跟着它去找,不吃不喝不睡觉地跟了一天一夜。

每次跟他出来都能听见些新鲜事。文颂哑然失笑:好怪啊你。

这句话在他口中意思就和你好有趣差不多。在网上聊天和亲耳听见的语气统一,出现频率很高。

秦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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