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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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神後,為了耍帥他天天拿著撲克牌練習飛牌(別告訴作者你們沒練過)。

準頭就是那時練出來的,一直到他穿越前,偶爾還會拿著撲克牌當飛鏢用。

現在看來沒白練,在穿越後,成功讓他吃上了肉。

撿起兔子,放在籃子裡。

有了兔子他就暫時不打別的獵物了,先挖野菜,然後再撿柴。

他掂量了一下,這兔子也不知道吃了啥玩意,比他前世見過的兔子大多了,差不多有十來斤。

這一隻兔子,足夠他吃上兩天了。

只是光吃兔子肯定會膩,而且他還沒有調料,所以這兔子他只打算留一半,剩下的一半拿去村子裡的小店換點調料。

野菜挖了一籃子,又撿了一大捆柴,用繩子捆起來背在背上。

手裡提著籃子,籃子裡有野菜和野兔。

至於前世不吃野生動物的宣傳,在他快要餓死的時候就暫且放過他吧!

回到村子裡還不到中午,也許是這個世界的人類身體素質要比前世的強,他背著百來斤的柴居然一點也沒感覺到累。

當然,昨天撿的不多,純粹是因為剛醒來還沒有適應,再加上餓的,所以力不從心。

今天身體恢復了一些,自然就撿了一大捆背回來了,這百斤木柴,可以讓他兩天不用去撿柴。

既然上午把撿柴和挖野菜的活都提前幹完了,瑞亞打算下午去打幾個獵物,然後好換錢換生活物品。

一邊想一邊把兔子的皮剝了,因為不熟練,這皮剝完也不能用了,最後乾脆扔進灶里燒了了事。

把半隻兔子燉在鍋里,他拎著另外半隻去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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