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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宴会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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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月圆之夜。

夜幕初临,那圆盘般的明月就跃然跳上了柳枝头,急不可待地要向全世界洒出柔和的月色。

天统王朝重时节,而中秋佳节又是一年之中的大节曰,是以每到这一天,大到府城,小到乡村,都分外的隆重,气氛极其热闹。

这一天,江州城的宵禁也从戌时推迟到了子时,为的,就是让百姓们在团圆之夜可以尽情的娱乐。

天上的明月是万人聚焦的焦点;而今晚整个江州城的焦点,自然就是状元楼。

前任知州,当今礼部尚书的吴大公子为了庆祝获得明年乡试的资格,花费千贯之财把整座状元楼包了下来,大开宴席,遍请江州内有头有脸的官员,以及明华学院的师生,还有江州地界成名的文人搔客……

最后的嘉宾人数达三百余人。

可以说,这一场宴会规格之高,起码都是十几层楼的。

而状元楼只有三层。

具体的宴会进行,布置,早就安排妥当,明华学院的学员们统一分在了第一楼,而一般的文人搔客以及稍低层次的官员则被安排在二楼;至于三楼,个个都是重量级的人物。

楼层分明,代表着阶层分明。

天统王朝是个礼仪之邦,规矩规格可是分得清清楚楚的,不可逾越,否则就会成为被人攻击的把柄。

状元楼内灯火通明,笑语不断,几十个店小二奔走忙碌个不停。

相比一二楼的喧闹,三楼显得相对平静。

状元楼三楼,装修豪华,平时用于间隔的屏风画壁等基本都被移开,形成了一个大大的空间。

地方不小,但只开了三桌。

居中主桌,坐于上首者相貌堂堂,留三缕飘逸长须,正是知州大人聂志远,聂小倩的父亲。

同一桌的,主人吴文才当然能占得一席之位,坐在聂知州身边,其余几个,有同知大人,通判大人等。其中一个,年过六旬,面目清癯,却是江州有名的儒学大家宋之远,他注释圣贤书《德书》的礼记,可是被朝廷列入了科举范畴的,印刷满天下,举足轻重,影响力非同小可。

至于聂小倩,却在一边角落处,用屏风围出一个地方,宛如个小厢房般,独自在里面用膳,自有丫鬟伺候着。

席间,那宋之远忽问吴文才:“文才,据说你有个同窗叫陈剑臣的,少年才俊,十分了得,可有此子?”

吴文才嘴一撇,老大不情愿地回答:“确有此人,不过少年才俊之说嘛,倒不好判定,他今年岁考科考,不过只考得四等成绩。”

宋之远抚须一笑:“经义时文,不同等闲,他初进学院,发挥不佳倒不奇怪……嗯,据说今年三月你们去笔架山踏青之时,他曾即时赋诗一首《黄昏》,诗曰:向晚意熏熏,萧萧登险峻;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此诗有大才也,果真是他三步之作?”

吴文才心里叫苦,实在没想到陈剑臣这一首诗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连宋之远都大加赞赏,不过此事早传遍开来,根本无法否认,便道:“当时的确如此。”

旁边张通判观颜察色,此时插嘴道:“宋夫子,那首《黄昏》确是好诗,意境深远,哲理警醒。不过观其意蕴,萧索深沉,倒不大像是一个十七岁少年人所能做得出来的。”

言下之意,隐隐表示陈剑臣有欺世盗名的嫌疑。

听到这句话,吴文才立刻大感快意,不动声色地朝张通判做了个手势,表示感谢。

张通判登时心花怒放:吴尚书膝下只得一子,对吴文才无比宠爱,自己搭上了吴公子的线,就等于搭上了吴尚书的线,好处多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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