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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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便宜,还是个嘴碎的人,什么事到了她那里都像亲身经历似的添油加醋说一番,那我是管不了的。

于是作为专司为公子替死的人,我重新被大长公主重视起来。

至于女子不女子的,很少人知道我是女子。

公子这般人物,平日少不得应酬,而当朝的风雅之士们已经不流行带美婢出门,他们更青睐长相姣好的男僮。所以,我自入府以来,一直以男装示人,从无违和。

出征亦无妨。公子从前回谯郡或者去大长公主的封邑之时,我也曾随他出过远门,途中不便之处,不过是如厕和沐浴更衣之类的事。跟别的仆婢比起来,公子的贴身侍从总有许多优待,比如挨着公子的住处要一间偏室,或者搭一处搭一顶小帐,并非难事。别人只会以为这是名门公子规矩多,见怪不怪。至于癸水之类的,给公子做奴婢的好处是时常会得些赏赐,多是些卖不上什么价钱的布料,带上两匹轻便的的足矣。

桓府仆婢们知我要随公子出征,好些人看着我,露出此生惜别的神色。

惠风来与我送别时,问我:“你不怕么?”

我说:“怕甚?”

“自是那些刀兵之事。”惠风一脸戚戚然,“那都是些莽夫,你一个女子,又不会打斗,万一……”

我说:“放心,那些侍卫会护我。”

惠风:“那些侍卫是护你家公子的。”

我说:“可我家公子要靠我保命,我的命更不可丢。”

惠风一想,觉得有理。

“霓生,”她拉着我的手,“若是我家公子留任河西,你便放心地留下陪他;你家公子交与我来侍奉,我必不负你。”

我肖想了一下,觉得如此也是甚好。

其实若说我不担心安危,那是假话。不过,我也有挡灾之物。便是我左脖子上用细丝绦串着的一颗玉珠。它很是特别,羊脂般纯白的底色,中间带着一抹朱红,我从未在别处看到过。据说这叫血玉,虽名字听着猎奇,但甚少人知晓,也值不了什么钱。

这是我跟着祖父生活之后,他送给我的,说此物可挡灾辟邪,保佑平安。我甚是喜欢,后来一直戴着,果然完好活到了现在。

公子曾觉得此物单调,有时高兴了,会赐我些漂亮的饰物。我每每皆欢喜收下,然后仔细收了起来,打算日后卖掉。而平日里,我仍戴着我的玉珠。它是我身上唯一一件祖父留下的物什,在我眼里,什么也比不上它。

事情至此,全在预料之内。一切早有约定,公子闻得此事时,毫无意外,只交代我好好去收拾行囊。

“霓生,”临行前,他摆弄着他那柄新铸的漂亮宝刀,豪气地说,“若遇上危急,你便躲我身后,我断不须你来给我挡死。”

我笑笑,作狗腿状:“多谢公子,奴婢全靠公子。”

第6章 征途(下)

大长公主毕竟是大长公主,她自不会真的让公子就带几个人上路。她亲自去了宫中一趟,于是在公子出发的时候,忽而冒出来驰援河西的五百骑卒同行。

开拔那日,雒阳街上热闹得如同过年一般。

半个城的人闻讯而来,挤在道路边上,争相观看大名鼎鼎的桓公子从军出征的样子。

公子一改从前坐在香车中的文雅之姿,骑着青云骢,白袍银靴,长剑悬腰,所过之处,人群无不惊叹。我甚至看到许多女子哭泣起来,以帕掩面,不知是因为公子的模样太好看而激动,还是为他将要生死未卜而难过。

我也心情澎湃,因为沈冲与公子同行。

沈延原本也给沈冲配了大队侍从,但碍于公子同行,为了不拂大长公主的面子,也忍痛将贴身仆人减为两人。

沈冲也穿了一身铠甲,车马走在公子后面,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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